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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在晒谷场边摊开、化解
人民法院报
2024-11-14 17:14:35

秋风送爽,稻谷飘香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一处小村庄的

晒谷场上遍地金黄

近日,在这晒谷场上,聚集了近百名群众。“大家不要着急,法官来了,法律会保护大家的权益。”身穿红色马甲的驻村工作队员一边维持秩序,一边安抚群众情绪。

一辆巡回审判车缓缓驶来,嘈杂的人群渐渐平静下来。“大家有疑问有诉求,一个一个说,我们来就是帮大家解决问题的。”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融水人民法庭庭长韦朗华大声说道。

融水法庭干警将巡回审判车开进村庄,对一系列村民入股合作社的合同纠纷案进行指导调解。

2018年9月,莫某等85名村民与某合作社签订入股协议书,约定村民以资金入股,由合作社开展水产养殖业务并自负盈亏。村民入股期限为3年,每年可享受入股分红,合同期满后,村民可继续入股或要求退还本金。协议到期后,合作社未依照约定与村民商议重新入股事宜,也未向村民返还入股本金,涉案金额共计46.5万元。双方因此产生纠纷,经多方调解仍未解决。

“韦庭长,村民们与某合作社的纠纷就要超过诉讼时效了,请法庭指导我们开展调解。”驻村工作队员胡晓萍是融水法院法官助理,得知村中有纠纷并且一直调解不下,考虑到案涉村子系融水法庭司法辖区,于是向韦朗华反映情况,共商解纷良策。

经过走访调查,韦朗华了解到,合作社因经营困境,资金周转出现困难,短期内难以一次性退还村民的入股本金,希望村民能宽限还款时间。考虑到涉案人数较多,韦朗华与人民调解员在正式调解前逐个调查了解村民的调解意愿,并分析制定可行的调解方案。

调解当天,韦朗华和法庭干警再次来到村里,指导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驻村工作队进行调解,组织合作社负责人与村民代表进行沟通协商,从法律层面协助制定调解方案。

晒谷场上,稻香阵阵;巡回审判车里,调解声声。最终,村民们对合作社的困难表示理解,同意分期还款方案,主动放弃主张逾期利息;合作社承诺按照调解协议按时还款,双方握手言和。

经过一整天的调解工作与核对材料,当韦朗华一行走出会议室时,那股浓郁的稻谷香再次扑鼻而来,而这起纠纷,也在稻谷的香气中,找到了解决的路径。

来源:广西高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何水仙 贾贞妮

编辑:杨书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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