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就河北邯郸一高中对学生发型管理的新规发表评论,引发社会热议。
平心而论,该评论指向的新闻是件小事:该校取消了女生必须留短发的规定。但这件小事激起的共鸣却不小,有学生和家长表达对学校人性化管理方式的羡慕、有人质疑严控发型是否必要,还有网友分享曾被当众剪发留下的“童年阴影”……
舆论的热烈,更激起我们的反思:在社会进步、学生个性突出的当下,仍有许多学校长期漠视乃至侵害学生权益,有的所谓“校纪校规”甚至违反法律法规,让学生受伤。
教条化、反人性的校规,培养不出现代化、有同理心的人才。必须厘清,管理学生该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
▲有高校曾规定谈恋爱要实名登记,让校规成了“笑规”。/新华网
“奇葩”校规、“雷人”校规近年来频现报端,它们所涉领域不同,惩戒方式各异,但都逾越了校园管理的边界,侵犯着学生权益。
尺度严苛,不见人性温度。今年10月,湖南省株洲市光明学校的学生因未在学校食堂买饭,只能蹲在室外吃饭,校方称这是害怕学生带的饭不干净,会引发交叉感染。有网友愤怒发问,校方良心不会痛吗?
还有奇葩校规捆绑上集体利益,意在杀鸡儆猴:今年9月,山西某中学一名学生因在晚上11点左右上厕所,被记严重警告一次,还要求学生自费打印“自我认识”1000份,并扣除了其所在班级德育分。让人心寒的是,被处罚学生的“自我认识”中赫然写道:夜晚上厕所是自私的行为……更会影响他人睡眠,令班级蒙羞。这样的教育方式实在荒唐。
更有一些学校,存在进校搜身、月度理发、将异性学生距离规定到厘米等规定,无视学生尊严和成长规律。
武断功利,有悖教育初心。学校怎么评定学生,也关乎学生的自我认同,但一些学校对学生的评价过于狭隘,这也导致学生群体间的分化。
此前一个典型案例是,西安市某小学为学习和思想品德表现差的学生发放绿领巾,导致学校中出现有人戴红领巾、有人戴绿领巾的怪现象,如此一来,何谈教育的平等博爱?
而近年来关于教育惩戒权的讨论中,也有不少学校被发现对后进生变相体罚或以罚代管,如,让后进生买奖品给优等生,让后进生为班级事务跑腿等,这类侵害更为隐形,但对孩子的伤害却实实在在。
更要警惕的是,在个别案例中,这些所谓班规校规成为学生群体排斥孤立个体、滋生校园霸凌的导火索。
任性胡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些校规逾越管理边界,处罚措施过度,不合情更不合法。
比如,前段时间的“课间十分钟、午睡一小时”话题下,有不少学校因禁止学生课间活动和占用其午休时间,既违反了相关规定,损害学生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又如,有学校默许老师销毁学生的手机等电子设备,侵犯学生的财产权;还有的学校自行设定纪律“红线”,学生违纪后,便不顾相关处分流程、不予学生申辩机会,单方面对学生做出“开除”“勒令退学”等处分,损害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周末回家住宿需要提供房产证。/新华网
实际上,对于上述不合理校规,我们能轻易得出“校规不够人性化”“校规泯灭学生个性”等价值判断。真正难以回答的是,为何明知这类校规不好,但仍不断有学校,将“育人”的校规异化为“治人”的工具,将学生看作可以被嵌入同一套教育模具的“产品”。
看内因,校规侵害学生权益,与校园体制机制的僵化脱不了干系。
校规制定本应是一个严肃的事情,但在部分学校却显得随意、混乱,让校规成了“笑规”。
一是规则制定过于随意。一些学校领导和老师,随意制定校规、班规,不少所谓的“校规”,不过是校领导、老师的口头要求,而非经过深入思考、集体讨论、学生民主参与的成文规定。校领导、年级主任、德育老师、班主任、科任老师甚至就连后勤人员,都能随意制定规则约束学生。而学生因地位不对等,无权反驳,只能被动接受。
二是处罚执行过于随意。不少当场执行的处罚是老师自行理解校规的随意处罚。有的没有进行详细调查,有的不听学生申辩,有的一刀切不考虑特殊情况,有的违反处罚程序,还有的将处罚权交给学生。如近日河南信阳一高中让学生会负责监督执行校规,而学生干部却利用“职权”向部分持有手机的学生索要钱财。
观外因,狭隘的教育评价标准,是校规伤害学生的土壤。
有教育研究者发现,一些学校对学生管理严格,即便遭到舆论质疑,也不及时修正——这符合社会对“唯成绩论”和“应试教育”的期待。一些地方的学校间因此产生“校规攀比”,没有最严,只有更严。
甚至有的学校片面或过度强调“军事化”的服从性教育,不仅会扼杀学生的天性,也不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成长。更可怕的是这套单一逻辑带来的思维惯性——一些学生家长往往自愿让渡孩子权利,服从这类校规,希望“严师出高徒”。殊不知,在这种为了“分数”随意践踏学生权益的“规定”下成长,可能会让孩子形成“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错误价值观。
但这样的教育是我们理想中的教育方式吗?必须管到这般程度,才能管出好学生吗?种种问题,恐怕经不起细问。
▲男女生距离不得小于50厘米。/新华网
心理学家皮亚杰曾说过:任何强加于学生的纪律仅能停留在学生精神之外,基于相互合作和尊重的纪律才能深入学生的心灵。对标现代化的教育模式和未来的人才需要,学校该怎么管理学生呢?
合法是前提,合规是保障,校规要在阳光下运行、经得起检验。
一方面,法不能向不法低头,必须坚决取缔现行的不合法校规;对于新设立校规,需要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好校规的备案审查制度,并在此之上完善学生权益申诉或救济制度,让学生不被困在不合理的校规中。
另一方面,学校应主动做好校规的全流程公示与意见征求,在联络家委会、教代会等主体之外,也可设立校领导体验日、校长助理,鼓励学生参与学校内部治理。以学生的建言参与,带动校园治理人性化,让校规真正服务于学生权益的保护。
办教育不能短视,校规的作用绝不是只管眼前,还要为学生塑长远。
有学者提出,校规要发挥积极作用,需要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即约束但不捆绑、引领但不替代、激励但不放纵、规范但不教条。死板的规则在“威慑”学生减少犯错的同时,也在扼杀教育的更多可能性。
不妨看看大连华南中学校规针对学生懵懂情感的一句话:当你情窦初开, 与异性朋友来往过密时,请控制好自己的情感,接受老师对你的帮助,否则那将是一个沉重的包袱。该校校规一改规训视角下的“不准”“禁止”等强硬措辞,充满了“请”等协商话语,得到了学生的认可与遵守。
我们如何对待孩子,就是如何对待社会的未来,这道题应容得下更多声音。
回到头发的问题上,福州12345网站也曾发布一篇当地初中学生就发型管理问题的“投诉”,这位学生写道:一个连自己都不会打扮的人,他的未来能是五彩斑斓的吗?明明学生集体都是不愿剪头发的,为什么还要服从所谓的“集体意识”,这一切不正是教育制度的缺失,和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猜忌吗?
这些发问振聋发聩。我们都希望让孩子经由校园这个“小社会”,走向生活这个“大社会”,但在这个过程中却常常听不见孩子的意见,只希望他们按部就班,收敛个性,认为这样的他们更容易融入社会。但容易让人忽略的是,社会是多元的,按照同一套教育模板“雕刻”出的他们却是呆板而缺乏自我认同的。
不合理的校规之所以侵害学生权益,问题并不在校规之中,而在于我们未曾正视孩子们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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