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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王新民: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同行,用法治力量守护“母亲河”丨顶端访谈
顶端访谈
2024-09-18 15:00:00

编者按:

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首次提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同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样,是重大国家战略。

过去5年,河南在多个领域主动出击,谱写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大合唱”。如今的黄河河南段,绿色转型跑出“加速度”、法治保障更坚实,河两岸沃野平畴、生机无限……

顶端新闻推出“黄河战略河南担当”系列访谈,多角度展示“黄河战略”中的河南担当。

顶端新闻首席记者 孙科/文 记者 刘鸿翔/图

黄河保护,法治先行。

河南是千年治黄主战场,近年来,为保黄河安澜,河南在立法层面做了哪些事?

作为本年度立法工作的“一号工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带来什么?

日前,顶端新闻记者对话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新民。

王新民

省市联动,出台多部创制性立法

共同唱响法治保护的“黄河大合唱”

顶端新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以来,为保黄河安澜,我省在立法层面做了哪些事?取得了怎样的成效?

王新民:立法保护“母亲河”,河南人大一直在行动。

2021年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聚焦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滩区治理、破解“九龙治水”等方面,向全省上下发出了动员和号召。

2023年3月29日,《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黄河保护法》颁布后,黄河流域9省(区)首部新制定出台的配套地方性法规,为黄河河道管理提供了法治保障。

不仅省级层面有动作,沿黄地市人大紧跟随行——

去年5月,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18地市中率先制定出台《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黄河保护法贯彻实施促进我市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今年1月1日,洛阳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暗访调研洛河、伊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为《洛阳市洛河伊河保护条例》立法奠定基础,此举也是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全国第一部以保护大天鹅为主的地方法规《三门峡市白天鹅及其栖息地保护条例》……

这些法规,都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保护黄河安澜,河南步入新阶段

今年要制定新法规,“全方位”守护“母亲河”

顶端新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已有5年。我省在年初时提出,要加快在重点领域立法,制定《实施办法》,为什么要在现阶段出台新法规?

王新民:制定《实施办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决策的需要。

《黄河保护法》的出台,构建了科学有效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为贯彻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提供了根本遵循。制定《实施办法》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推动黄河国家战略在河南落地见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制定《实施办法》也是统筹推进河南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河南是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提出地、千年治黄主战场,也是新时代黄河保护治理的核心区。黄河保护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统筹协调好保护与发展、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等重大关系。这就需要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一部关于黄河保护的系统性法规,为持续有效推进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此外,制定《实施办法》是解决河南黄河保护治理问题的需要。

黄河河南段位于黄河中下游,处于山区向平原的过渡河段,具有河道最宽、悬差最大、滩区人口最多、历史灾害最重的突出特点。

近年来,我省在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水资源配置、流域高质量发展、滩区和滞洪区发展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亟须通过立法予以解决。

顶端新闻:作为我省年度重点领域立法,目前,《实施办法》进展情况如何?都做了哪些工作?

王新民:制定《实施办法》,是今年河南省立法工作的“一号工程”,我省将这项工作列入了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高规格成立了立法工作专班,由省人大法制委牵头,邀请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黄河河务局7个单位以及专家学者共同参加。

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今年6月下旬,工作组在开封起草了《实施办法(草案)》(初稿),并向130多个单位征求了意见。

8月上旬,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在焦作市召开立法座谈会,并赴武陟、温县,重点就滩区治理问题进行调研。根据各方面意见,工作组对《实施办法(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

9月5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实施办法(草案)》进行了审议。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计划,拟于2024年9月下旬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2024年11月下旬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并通过。

让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肩并肩”同行

《实施办法》结合实际,亮点多

顶端新闻:《实施办法(草案)》有哪些亮点、特色?

王新民:《实施办法(草案)》有多个亮点。

亮点一,要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在立法中,我们坚持把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作为谋划发展的基准线,以生态优先为前提,做到在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可以说,《实施办法(草案)》既注重生态保护,又抓高质量发展。比如,设置了“高质量发展”一章,支持沿黄地区的创新发展。

亮点二,我们在立法中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重点就滩区治理、滞洪区发展等问题,作出有针对性、创制性的规定。

亮点三,目前,我省已有《黄河防汛条例》、《黄河河道管理条例》、《黄河工程管理条例》三部与黄河保护有关的法规,鉴于三部法规其他条款在黄河保护方面还发挥着作用,三部法规将继续适用,但《实施办法(草案)》明确,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顶端新闻:《黄河保护法》的出台,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此次,我省制定《实施办法》,对河南发展来说能起到什么作用?

王新民:《实施办法》是《黄河保护法》出台后,全国首部省级层面的实施性法规。

黄河保护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包含方方面面,因此,从长远来看,需要制定一部更贴合河南实际发展的法规。

比如,《黄河保护法》设有“规划与管控”一章,我省的《实施办法(草案)》也有该章,但河南的“规划与管控”内容,主要是根据河南实际,规定了综合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主体、程序、内容,河南的重点在于抓落实,便于地方更好地执行。

再如,在“文化保护传承弘扬”方面,我省根据《黄河保护法》确定的遗产保护、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发展的精神,重点从文化研究、非遗传承保护、黄河文化公园建设、沿黄旅游发展等方面作出了制度规范。

可以说,《实施办法》对推动黄河河南段的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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