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公开悬赏征集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王虹姣,男,1973年5月3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410324197305030012,住栾川县城关镇北大街。
悬赏事由: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王虹姣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据栾川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豫0324民初814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人2388864.58元。本院联系被执行人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前述付款义务。
悬赏期限:财产线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止;被执行人下落线索至成功送拘时止。
悬赏条件及奖励:
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协助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由申请人支付报酬人民币3000元。
举报电话:
0379—66827861
18625388688
(举报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本院对举报的个人和单位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来源:栾川法院
编辑:李娜
审核:连漪 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