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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法庭创建】“判后答疑+督促履行”双向发力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
汝南县法院
2024-09-27 17:27:10

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金铺人民法庭审结了一起涉及彩礼的离婚纠纷案件,在判决文书送达后第二天,法官通过积极开展判后答疑工作,就当事人的疑惑及时回应,运用法理、情理、事理,“三理”结合的工作方法开展判后答疑促履行,用法、用心、用情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化纷争,促成被告主动履行判决,避免进入执行程序,充分利用法治化手段,化解群众矛盾,践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枫桥经验”,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2022年2月初,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经人介绍相识,简单相处后张某便同意结婚。同年9月,按照民间习俗,原告王某给被告张某彩礼并购买了五金首饰。随后,二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在县城举办了婚礼仪式。婚后女方在男方家生活十天后,因缺乏感情基础,难以继续共同生活,便开始分居。后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并要求返还部分彩礼。案件受理后,金铺法庭王睿法官迅速熟悉案件情况,了解纠纷来龙去脉,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终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后经开庭审理,判决女方应退回部分彩礼。在送达判决之际,王睿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解释了判决中据以退回部分彩礼的事实基础以及计算的依据,详细阐述证据的认定情况,并听取了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的意见,耐心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双方当事人表示认可法院的判决。被告张某及其父母在领取判决书后,表示愿意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并当场通过电子支付方式将彩礼钱退回了原告王某。至此,这起原本“山穷水尽”的案件,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于判决后又取得了“柳暗花明”的良好效果。

判决不是终点,案结事了才是审判工作的价值追求。判后答疑工作是扎实推进“诉源治理”“执源治理”,践行“枫桥经验”的最好实践,矛盾双方在承办法官的释法说理下,不仅打开了当事人的心结,也避免了“一案结多案生”现象的发生,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下一步,汝南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案件诉前调解、创新判后答疑方式,以“督促履行”从源头减少“强制执行”案件的增量,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以更加务实的司法举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公义的正向感受度。

通讯员:林金宝

编辑:时旋旋   校对:张继光   审核:王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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