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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起源的两种核心观点:经济驱动与文化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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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0:15:12
关于广告的起源,学界主要形成两种基本认知:其一是商品经济催生的商业工具论,其二是人类信息交流的文明本能论。这两种观点从不同维度揭示了广告的本质,共同勾勒出其起源的双重脉络。
 
一、经济起源说:商品交换的必然产物
 
此观点认为,广告诞生于人类早期的商品交易需求。原始社会末期,剩余产品交换催生了信息传递的需要——部落成员通过口头吆喝、实物展示等方式吸引交易对象,形成广告雏形。如古埃及出土的纸莎草广告,以文字记录织布主悬赏信息,是早期商业广告的典型;中国商周青铜器上的交易铭文,亦被视为广告萌芽。
 
随着社会分工细化,广告形态逐渐专业化。战国“悬帜广告”、宋代“刘家功夫针铺”印刷广告,以及明清街巷的幌子招牌(如酒旗、药葫芦),均通过视觉符号降低交易成本。经济起源说的核心在于,广告是商品经济的附属工具,其发展与市场规模同步。
 
二、社会文化起源说:信息传播的文明基因
 
该观点突破商业范畴,将广告视为人类信息交流的本能体现。原始社会的烽火传信、鼓号指令、图腾符号等,虽不直接涉及交易,却具备“信息传递—受众触达”的广告内核。如中国“禹铸九鼎示天下”“尧咨询四岳”的传说,本质是通过象征符号进行社会动员,堪称政治广告雏形。
 
从文化维度看,广告的本质是“有效信息传递”。古埃及罗塞塔石碑以三语铭刻政令,汉代石刻、唐代“露布”传播官方意志,均表明广告在社会治理中的功能。此观点强调,广告起源于人类构建信息秩序的需求,是文明演进的内在动力。
 
两种观点的辩证关系
 
经济起源说聚焦广告的商业属性,文化起源说则揭示其社会根基。事实上,两者并非对立:原始信息传播为商业广告奠定媒介基础,而商品交换又推动广告形式创新(如宋代吟唱广告兼具营销与文化功能)。从古代幌子到现代公益广告,广告始终在“经济工具”与“文化载体”的双重属性中演进,唯有兼顾二者,才能理解其贯穿人类文明史的深层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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