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11月25日,3位多米尼加女性被杀害。为了纪念这一事件,1981年7月,第一届拉丁美洲女权主义大会宣布把11月25日作为反暴力日。1993年11月25日,联合国发表了《消除针对妇女的暴力宣言》,将每年的11月25日确立为“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也被称作“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关于家庭暴力,你需要知道以下这些事:
向一切家庭暴力说“不”!
01、精神暴力也是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规定,家庭暴力也包括经常性谩骂、恐吓、“冷暴力”等方式实施的精神侵害行为。不管有没有造成实质后果,只要出现这些行为就属于违法,受害人就可以报警。
02、警惕“以爱之名”的家暴
施暴者常常利用示弱、示爱来操纵受害者的心理和行为,让对方产生自我怀疑和情感依赖,最终让受害者自暴自弃,丧失希望,完全被施暴者控制。
03、任何理由都不是家暴的借口
施暴者往往会对自己的暴力行为提出各种辩解。实际上,任何理由都不是实施家庭暴力的借口,认为家庭暴力“情有可原”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
04、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一般来讲,只要发生家暴行为,就能说明施暴者无法合力控制和处理情绪。因此受害者在第一次遭受家暴时,就要及时采取措施,向施暴者说“不”,一次次的远离只会让施暴者愈演愈烈。
05、家暴会发生在任何家庭
家暴可能发生在任何家庭。一个人是否举起拳头,不取决于他的学历、收入、职业等外在。实际上,高知人群的暴力倾向更加隐蔽,此时及时取证和验伤就更为重要。
06、家暴不是家务事
家暴不是“夫妻吵架”“教育孩子”,它是人身伤害,即便披上“家”的外衣,其暴力的本质不会改变。
07、目睹家暴,孩子也会受伤害
遭受家庭暴力、目睹家庭暴力,都会使孩子生活在紧张、恐惧的环境中,其身心健康会受到很大伤害,甚至产生一种“以暴力解决一切”的错误观念。
08、男性也会被家暴
虽然家暴受害者多为女性,但在家庭暴力中,施害者和受害者没有性别限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等行为,也使得一些男性受到家暴的伤害。
遇到家庭暴力,应该怎样做?拿起法律武器,正当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当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受害人可采取以下合法措施保护自己:
向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派出所、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
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向当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相关规定的,可申请法律援助。
来源丨进贤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