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以酒类生产企业、烟酒专卖店、商场超市、餐饮单位为检查重点,围绕“特供酒”生产、销售、宣传、存储等环节开展“拉网式”排查。对酒类生产企业,着重检查酒类产品库房包材、包装车间、成品库房、标识标签等生产环节风险问题,严厉查处其是否生产或受委托生产“特供酒”等违法行为。对超市、烟酒专卖店、酒店、餐厅等酒类销售单位重点查看销售场所、仓库是否贮存、销售“特供酒”。通过检查进货渠道、标签标识、销售凭证、酒水单、结算单等内容,严查是否采购、销售“特供酒”。同时,向各酒类经营主体开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求酒类经营者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督促酒类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诚信守法经营,确保酒品来源合法、去向可循、质量可靠。
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792人次,检查酒类生产经营主体2680家次,未发现假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制售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和宣传引导力度,通过线下排查、线上监测、群众举报等多元监管手段,持续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广大酒类生产经营者、消费者,自觉抵制“特供酒”,共同维护长葛市酒类市场秩序的良好社会共治氛围。(通讯员:赵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