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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学院新时代民办高校法学人才培养的趋势与路径探索
综合信息
2024-10-25 10:10:48

我国法学教育事业呈现出繁荣发展的良好态势,法学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民办高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使命。随着依法治国实践的全面深入推进,民办高校在法学人才培养中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肩负着更为光荣而艰巨的时代重任。

一、新时代民办高校法学人才培养的发展趋势

新时代对法学人才提出更高要求,为民办高校法学教育指明了改革发展方向。民办高校必须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淬炼学生的法治信仰和职业操守。同时,要顺应法律职业的实践性特点,加强实践导向,创新实践教学模式,提升学生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此外,民办高校还要重视法学理论研究,鼓励师生参与前沿和实务问题研究,以高水平科研支撑教学创新,实现科教融合。针对法律服务业发展需求,民办高校要深化产教融合,加强与实务部门合作,构建多元协同育人机制。

二、民办高校法学人才培养的具体策略

构建民事诉讼人才培养实训共同体。民事诉讼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法律途径,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培养高素质民事诉讼人才,是新时代民办高校法学教育的重要使命。民办高校要立足办学特色和资源禀赋,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强化实践能力为重点,建立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新机制,构建民事诉讼人才培养实训共同体。具体而言,民办高校可以与人民法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诉讼实务课程。邀请资深法官开设专题讲座,授课民事审判指导理念、诉讼技巧等前沿性、实践性内容。选派优秀学生到法院实习,跟随法官参与案件审理全过程,撰写法律文书,提升实务技能。定期举办模拟法庭大赛,由法官、律师担任点评嘉宾,使学生在庭审对抗中强化诉讼思维。建设校内专业实验室,配备先进实训设备,开展全真模拟训练。鼓励学生主动参与法律援助、社区调解等社会实践,在服务群众中践行法治使命。民办高校还可以依托自身灵活机制优势,主动对接区域经济发展,瞄准民商事法律服务业发展需求,与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公证处等共建校外实训基地。探索"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由行业专家参与课程教学、毕业论文指导,培养契合岗位要求的实务型人才。建立实习实践常态化机制,安排学生轮岗见习,参与诉讼文书制作、案件调查取证等工作,积累诉讼实务经验。成立大学生民事诉讼法律诊所,接受社会公众咨询,代理简单民事案件,培养学生从事民事诉讼法律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打造国际化+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体系。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经贸往来日益频繁,跨国投资与并购、国际商事仲裁等涉外法律事务不断增多,对具备国际视野和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高素质法律人才需求强劲。民办高校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发挥体制机制灵活优势,以创新发展理念为指引,以提升人才培养国际竞争力为目标,大胆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多措并举、协同发力,着力打造国际化+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体系。构建国际化+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体系,需要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实践平台、师资队伍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与改革创新。例如,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可以借鉴国外知名法学院的经验做法,增设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等具有鲜明涉外法律属性的专业方向,加大国际法课程的授课比重。在专业课程教学中,可引进国外原版教材,使用英文授课,帮助学生掌握国际通行法律术语与表达。在实践教学环节,可与涉外律所、外资企业法务部门建立实习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参与涉外法律事务的机会。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可聘请外国法学专家来校任教,选派优秀教师赴国外高校进修访学,鼓励教师担任国际组织实习顾问、参与国际项目研究,打造具有国际视野的高水平师资团队。此外,民办高校要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举办高层次国际会议,为师生搭建与国外同行对话的平台。

完善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产学研协同育人是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方向,民办高校在办学体制机制、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相较于公办高校更为灵活,应主动发挥这一制度优势,紧密对接法治建设和法律服务业发展需求,完善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治人才。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的构建,需要在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内容、实践教学模式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和创新,在“育”的全过程贯穿校企、校所、校院合作,实现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行业实践的有机融合,突出法学人才培养的应用导向和实践特色。民办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开展产学研合作,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形成常态化育人机制。例如,成立法学专业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实习见习,参与诉讼业务、法律文书写作等实务工作。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担任兼职教师,开设前沿性讲座,传授实务经验。充分运用案例式、模拟仿真、法律诊所等实践教学方法,开发实务部门参与的全真案例库,联合设立大学生法律实践基地,接受群众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提供普法宣传等公益法律服务。开展法学理论前沿问题研究,组织师生参与重大决策论证、地方立法调研等法治实践,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民办高校要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穿产学研合作全过程,坚持“育”字当头,在项目研究、成果转化中强化对学生的法治素养、职业操守、家国情怀的塑造。

深化法学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合作。全球化时代,世界各国法治领域的交流合作日益频繁,亟需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际能力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民办高校要顺应这一发展趋势,抢抓机遇,在法学人才培养中积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打造人才培养国际化发展新优势。一方面,民办高校要以开放胸怀借鉴吸收国外法学教育的先进理念、优质资源,在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模式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提升人才培养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要搭建多层次、宽领域的交流合作平台,拓展师生国际化发展空间,造就一批熟悉国际法律规则、精通跨国法律事务的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深化法学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合作,需要顶层设计与精准发力相结合,在培养模式、实践平台、师资队伍等方面系统优化,促进中外法学教育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法学人才培养水平整体跃升。深化法学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合作,可以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例如,主动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加强与沿线国家法学院校的教育、科研合作,为参与全球法治治理培养储备人才。积极引进国外法学专业优质课程,实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推动学分互认、学位互授,为学生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国际化学习体验。鼓励教师申请国外访问学者、开展国际合作科研,提升国际学术话语权。选送优秀学生赴国外知名法学院校交换学习,拓宽学生国际视野。定期举办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为师生搭建与国际同行交流的平台。探索与跨国律所、国际组织开展合作,建立国际法律人才培养实践基地,为学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实践提供机会。

综上所述,民办高校要立足服务国家法治建设大局,着眼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发挥体制机制灵活的优势,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培养模式、实践平台、师资队伍、国际交流等方面积极探索,走出一条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之路。要把立德树人贯穿法学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加强法治信仰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法律职业价值观和严谨的法治思维,为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作者信息:施萌,武汉东湖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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