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范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法官助理耐心调解,被告当场支付原告2800元,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基本案情
被告朱某在范县某村庄准备秋收工作,在驾驶轮式联合收割机由北向南行驶时,将步行的原告闫某碰倒,造成原告闫某受伤。经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朱某负全部责任,闫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闫某住院治疗3天,后联系被告支付医药费,但被告拒不支付。原告遂起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法官助理及时向承办法官汇报案情,并在承办法官的指导下,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详细深入了解案情。
“法官,真不怨我,他们家的地块太小,我不想给他们收割。然后他突然跑到我车前边,才导致的轻微蹭倒……”被告在电话中生气的说到。
“法官,被告把我撞倒后,我住院期间给他打电话,他一直都是不闻不问……”原告也气愤的说到。电话调解时,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在听取完毕双方描述的情况后,结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法官综合分析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标的额也不大,是具备调解基础的。于是,在征求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后,法官积极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一方面向当事人讲解机动车交通事故相关的法律规定,另一方面结合近期审理的一起类似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向当事人以案释法,以案明理。最终,在法官及法官助理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各让一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直接支付原告2800元,原告自愿撤回起诉。至此,该起纠纷顺利解决,了却双方的一桩心事。
交通事故案件关乎民生,每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背后都可能影响着全家人的幸福生活。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民事审判庭法官团队坚持情理法相结合,坚持从源头化解矛盾,均衡双方的利益,真正做到定分止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法官温情提示: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文明行车,让我们的城市更温馨一点;安全驾驶,让你我的家人更放心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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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民事审判庭
编辑:张 宁
初审:刘仁强
复核:郝亚东
终审:董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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