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
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濮阳县法院的调解下得到了圆满解决,被告当庭履行义务,为这起纠纷画上了一个满意的句号。
·基本案情·
杜某和周某是同村的“发小”,一直都是好朋友,2022年4月,周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杜某借款20万元,并于当日向杜某出具借条一张。借款到期后,杜某多次催要借款,周某总以各种理由推拖,拒不偿还,“发小”的违约严重影响了杜某的生活,20万的“巨额”借款也成了扎在心中的一根刺,无可奈何之下,杜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调解·
庭审中,承办法官细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仔细审查了相关证据,厘清案情之后,承办法官分别给原、被告做思想工作,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经过数轮锲而不舍的沟通协商,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协议,同意庭上调解。
在法官的见证下,被告周某当庭履行了还款义务,将所欠款项20万元一次性支付给原告,双方握手言和,紧张的关系得到了极大的缓和。
濮阳县法院始终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不断拓展多元纠纷化解途径,确保纠纷得到妥善解决,让当事人在事理、法理、情理的调解下解开“心结”、化解矛盾纠纷,以司法力量守护一方水土,书写司法为民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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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诉讼服务中心 刘运勇
编辑:刘 岩
初审:李艾青
审核:赵丽娜
终审:王相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