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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会诊” 对症施策——三门峡中院召开民商事发改案件讲评会
虢法纪事
2024-09-25 19:46:13

为进一步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案件点评机制在提高审判质量、规范审理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有效采取措施查问题、补短板,2024年9月24日下午,三门峡中院召开民商事发改案件及裁定再审案件讲评会。会议由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戴蕙主持,民商事审判业务部门全体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参加。

会上,市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宋杨点评通报市中院1至8月份民商事发改案件及裁定再审案件的相关情况,通过列举案例的方式,归纳梳理发改案件及裁定再审案件的原因、问题,围绕实体审查、法律适用、裁量标准、文书规范、判后释法等方面进行点评分析。

戴蕙副院长指出,案件质量是评价审判工作是否合格的核心关键,案件被发改是影响审判质效及群众司法体验的重要因素,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司法理念,将发改的“问题”转化为提升的“契机”,实现以案促改、以案提效。

会议要求

1

转变观念,统一思想

要深刻认识到提升审判质量是法院践行讲政治、顾大局的落脚点,将“如我在诉”的审判理念自觉熔铸在审判工作全过程,统筹抓实案件质量,力争矛盾实质性化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统一。

2

加强学习,提高审判质量

要树立精品意识、质量意识,抓实案例指导工作。坚持在工作中学、案件中学,对发改案件中具有指引性的优秀判决要制作为典型案例,汲取优秀的裁判思路及审判经验,对经常出现的共性问题要注重总结学习;要做优对下指导工作,强化上下贯通,市中院各审判业务条线要定期对本条线基层法院的发改案件进行点评学习,实现全市法院审判质量全面提升。

3

强化监督,压实主体责任

要紧盯关键案、管住关键人、办好关键事,抓实院庭长监管责任,抓牢法官审判责任,充分运用“四类案件”监管、裁判文书“阅核”机制,对案件质量进行常态化监管;提高案件质量要求,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程序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承办法官,避免带病维持;抓典型,敲警钟,对违法违规办案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规范审判行为;强化法官、法官助理纪律意识,提升工作要求,严肃工作作风,全面依法履职,担当尽责。

作者:茹雅宾(审管办)

审核:郑昱 王冰

编辑:刘一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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