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挑战赛六期#
维护法律的理性和尊严,以身试法必被严惩
曾经 ,2019年7月17日上午,陕西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对张扣扣执行了死刑。
至此,一桩备受社会关注的刑事案件画上了句号。
当时,笔者作为该案的关注者,认为张扣扣被判死刑完全在意料之中。
为什么张扣扣被判死刑没有悬念?有必要简单回顾一下基本案情:
1996年8月27日,被告人张扣扣家邻居王自新的三子王正军(时年17岁)因邻里纠纷将张扣扣之母伤害致死。同年12月5日,汉中市原南郑县人民法院鉴于王正军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张母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过错等情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正军有期徒刑七年,王自新赔偿张家经济损失9639.30元。此后,两家未发生新的冲突,但张扣扣对其母被王正军伤害致死始终心怀怨恨,最终在2018年春节前夕,伺机持刀将王家王正军、王校军、王自新三人杀害。之后,张扣扣使用自制燃烧瓶点燃王校军家用轿车,致车辆后部烧毁。
正如最高人民法院所说:被害人王正军伤害致死张扣扣之母的行为已受到法律制裁,但张扣扣却心怀怨恨,加之工作、生活多年不如意,在其母被害21年以后蓄意报复王正军及王的父兄,精心策划犯罪,选择除夕之日当众蒙面持刀行凶,致三名被害人死亡,且有追杀王校军和二次加害王正军的情节,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
因此,张扣扣被判死刑,完全在笔者意料之中,是当今法制社会的必然选择。
这个案件当初之所以引起社会极大关注,不少人对张扣扣表示同情,原因有三:其一,张扣扣案件毕竟有别于一般的作奸犯科,他的作案有为母报仇的情感色彩,正是这种情感色彩引发了不少人的同情;其二,张扣扣刑事案件的情感色彩,跟武侠世界中的快意恩仇的英雄有相类之处,而我们的社会不少人深受武侠文化影响,有武侠情结;其三,有些网民的言论是情绪化的,非理性的,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嫌疑。
但是,民间的舆情不会影响法律的理性。所谓法不容情,此之谓也。现代中国社会是法治社会,不是快意恩仇的武侠世界。具备任何理由的犯罪都是犯罪,都将要受到法律的惩处。法律不会因为民间的舆情而有一丝一毫的理性衰减。这一点,但愿每一个人都能清醒认识。
笔者注意到,张扣扣被判死刑的新闻发布后,网上舆论对其仍有同情。这种同情色彩不能说毫无道理,但是影响只会在舆论层面。
反过来想,假如张扣扣被轻判,那么势必鼓励社会中更多的人在具备一定“理由”情况下肆意复仇,那么,受害的必将是全社会。从这个意义上说,维护法律的理性和尊严,就是保护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