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阿里巴巴集团公告称,已就此前公开披露过的推定股东集体诉讼达成和解协议。
公告显示,上述和解不构成承认或认定诉讼主张的索赔有任何正当理由,公司否认任何有关过错、责任、不当行为或损害的指控,达成和解仅为避免进一步诉讼的成本和造成的干扰。
达成和解协议
阿里巴巴集团美股公告称,与部分现任及前任高管与董事已达成一项和解协议,以解决先前在公开档案中披露的股东集体诉讼案件。
根据和解协议,阿里巴巴同意支付4.33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0.8亿元)以和解上述诉讼。所有被告将全面免除该诉讼中提出的所有索赔。
公告称,该和解协议须满足多项条件,包括获得法院批准,并且不构成对诉讼中主张的索赔有任何实质价值的承认或认定。阿里巴巴称,公司否认任何有关过错、责任、不当行为或损害的指控,“我们达成此和解协议是为了避免进一步诉讼的成本和干扰。”
公开信息显示,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期间,由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阿里巴巴发起反垄断调查,部分美国投资者在美国纽约南区法院对阿里巴巴提起集体诉讼。经过多轮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以4.335亿美元和解前述案件。
目前,和解协议已提交给曼哈顿联邦法院,尚待法院批准。
已完成三年整改
今年8月30日下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宣布阿里巴巴集团完成三年整改,取得良好成效。
“对于阿里巴巴而言,这是一个新的发展起点。未来,我们将继续立足创新,坚持合规经营,加大科技投入,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彼时,阿里巴巴回应称。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称,阿里巴巴严格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认真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健全企业合规管理制度,提升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服务水平,合规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下一步,总局将为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提供坚实保障。
据了解,2021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开展行政指导,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全面自查整改,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
三年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加强对阿里巴巴集团合规整改的督导,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深入核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执法效果评估。
公告显示,从核查和评估情况看,阿里巴巴集团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指导书》要求,全面停止“二选一”垄断行为,严格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认真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健全企业合规管理制度,提升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服务水平,合规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网络零售市场环境得到改善,公平竞争秩序有效恢复,市场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平台间竞争活力明显提高,平台经济发展质量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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