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浚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赵某年近八旬,在驾驶三轮车过路口时被裴某驾驶的重型货车撞伤,浚县法院判决司机裴某、某运输公司以及某运输服务公司支付赵某各项损失共计23042.83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三被执行人均在外地,执行干警首先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其联系,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但三被执行人态度消极,拒不配合。执行干警及时转变思路,一方面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将其纳入失信名单,一方面不辞辛劳长途驱车到外地,最终找到裴某及二公司,并当面对其说明赵某受伤后所面临的生活困境,明确告知其如不履行义务,将可能面临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说服教育和法律震慑下,被执行人裴某及某运输公司共同将赔偿款23042.83元支付给赵某,案件顺利执行完毕,赵某收到执行款后对执行干警连声感谢。
长期以来,浚县法院执行局以涉民生案件、小标的案件为突破口,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强化探索创新,努力实现案件的实际执结,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END
供稿:胡广鑫 | 编辑:王馨浩
初审:谷梦龙 | 复核:张玉伟 宋学军| 终审:刘国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