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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判后答疑促和解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2024-09-03 20:16:19

近日,淇滨区法院行政综合庭成功促成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件判后和解,促进了纠纷实质性化解。

原告某装饰公司通过朋友介绍为被告佘某装修店铺,双方签订了装饰工程合同,约定了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工程造价、工期等内容。后原告进驻施工,被告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在后续实际施工过程中,双方对涉案装饰工程合同内容进行了部分变更和增加,但对合同内工程量、应付工程款项、工期及变更和增加工程量具体项目、金额均有争议,且双方对原告已完工工程量也未进行过核算,原告就已撤场。案件受理后,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发展,承办法官认真分析研判,庭前、庭中、庭后多次协调双方调解,因双方争议较大,均不愿作出让步,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最终,法院结合双方举证、陈述、现场勘验等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后,被告因不服判决,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经审核上诉理由,承办法官与上诉人沟通,了解到不服判决的症结。本着减轻当事人诉累、促进案结事了的原则,承办法官又多次与当事人电话沟通,并约见双方当事人到现场,历经5个小时,通过“背靠背”调解,晓知以情、动之以理,向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原告同意在判决被告履行的工程款数额上作出让步,被告也表示不再上诉,并履行了部分工程款,节约了时间和诉讼成本,避免一案结多案生,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下一步,淇滨区法院将继续秉承能动司法的理念,多层次、全流程化解矛盾纠纷,依法高效处理各类涉民商事纠纷,持续为创造一流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供稿:张静茹 | 编辑:王亚萍

初审:王丽芳、杨燕 | 复核:王治

终审:张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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