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国法院系统2024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结果的通报》,本次评选活动共收到推荐参评稿件9581篇,经评审,共评选出获奖稿件685篇,其中,一等奖30篇、二等奖77篇、三等奖241篇、优秀奖337篇。平顶山法院获奖5篇,其中,二等奖1篇、优秀奖4篇,获奖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二等奖
1.李某某诉某公司、某公司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工伤认定中劳动关系审查的行民矛盾及破解路径
编写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曲彤彤、王嘉楠
优秀奖
1.付某诉某公司追偿权纠纷案
——交通肇事后“采取措施”行为的认定规则
编写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闫 宝、郭洋洋
2.李某某诉路某某等执行异议之诉案
——以“货币特定化”为由排除执行权利的审查规则
编写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侯晓宏、郭亚丹
3.苏某某、张某诈骗案
——直播销售产品与主播描述严重不符行为的认定
编写人: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红超、张顺强、孙梦蝶
4.暴某诉平顶山市鲁山县公安局派出所行政处罚案
——涉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案件正当防卫行为比例原则的认定与适用
编写人:鲁山县人民法院 郭国会、陈怡颖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近年来,平顶山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案例在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等方面的重要意义,聚焦审判实践热点难点,建立健全案例工作机制,夯实壮大案例工作队伍,全面优化案例素材挖掘、培育、编报、转化、应用的工作链条,以高质量案例工作赋能司法审判。
▌ 供稿/研究室 刘鑫
▌ 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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