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范县法院民事审判庭运用网上庭审系统,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2025年5月6日,原告吴某骑行电动两轮车与被告朱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吴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经范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理,认定吴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朱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吴某住院治疗13天,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吴某遂将朱某及案涉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一起诉至范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翻阅卷宗,详细了解案情。经审查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晰,法官向被告电子送达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后,及时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并进行线上调解。起初,保险公司对原告主张的部分赔偿费用提出异议,法官针对存在异议的事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据,耐心地向保险公司进行解释和分析。经过多次释法明理,最终保险公司同意履行赔偿责任。
考虑到被告朱某及保险公司均在外地,为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法官积极运用河南网上庭审系统,组织当事人线上调解并签署了调解协议,协议中约定保险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前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费用25000元。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在该起案件中,承办法官积极运用网上庭审系统这一信息化手段,打破了空间限制,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实现了面对面调解,既提高了司法效率,又减轻了诉累。下一步,范县法院将继续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持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多渠道、多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司法服务。
供稿:民事审判庭
编辑:张 宁
初审:刘仁强
复核:郝亚东
终审:董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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