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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法院喜报频传!
睢阳法院
2025-06-05 19:47:47

喜 报 一

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联合表扬的通报》,其中睢阳区法院刑事庭干警刘凌宇荣获“表现突出个人”。

喜 报 二

近日,睢阳区法院《王某与杜某民间借贷纠纷调解案》(案例编写人:王玉萍 张祎)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入库编号

D2025-161-1-103-283

王某与杜某民间借贷纠纷调解案

——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员视频调解借款纠纷

关键词  

民事 借款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 借钱不还 视频调解 人民调解

基本案情

王某与杜某系朋友关系,2022年杜某以家中突发状况急需资金为由向王某借款4万元,王某基于朋友情谊且信任杜某,以现金给付方式向杜某交付了该笔借款。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向杜某催要,但杜某均未偿还。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杜某偿还借款4万元。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双方原为朋友关系,且案件事实清楚,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厘清事实,找准症结。调解员经沟通了解到,王某近年来多次向杜某催要借款,杜某均以“等过完这阵”“下个月就还”“等发了工资就还”等多种借口予以拖延,导致王某对杜某信任尽失。且在电话沟通催款事宜时,杜某言辞强硬,使王某心生怨气。念及旧情,在起诉前王某还曾多次向杜某提出先偿还部分款项以解家中燃眉之急,可杜某态度冷淡、不以为然。

二是深入沟通,缓和对立情绪。调解员先与王某电话沟通,详细询问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关键对话及行为等。考虑到王某与杜某均在外地,为减轻双方诉累,调解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组织视频调解,引导双方理性交流,避免情绪化的争吵与指责,鼓励双方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立场和难处,当一方当事人讲述自己的困难处境时,引导另一方认真倾听并尝试感同身受。经过沟通,王某表示,鉴于彼此情谊,且过往曾有愉快相处经历,并不想让关系过度恶化,此次起诉只是为了追回借款,若杜某能在近期偿还款项,可在利息方面作出一定让步,同时因之前杜某在电话中的强硬态度,要求杜某正式道歉。杜某坦言,当初借款是因家中突发状况急需资金,在这两年期间,虽多次接到王某催要电话,但因自身资金短缺,也曾与王某协商缓期偿还,但王某未能体谅其难处,一味强求立即还款,从而引发激烈分歧与口角冲突。杜某强调,并非意图赖账或拒绝偿还,期望能够通过调解,修复双方关系。

三是征求双方意见,确定调解方案。随着交流深入,双方逐渐冷静,开始探讨解决方案。调解员依据所掌握的情况,从法律规定、情理道义等多方面入手,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得失,适时提出一些建议如分期还款、以劳务代偿等,供双方当事人选择。王某体谅到杜某可能面临还款困境,提出可分阶段还款,但需在半年内全部结清,且要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利息,若能在近期一次性偿还欠款,可免除利息。之后调解员积极劝导杜某,引导其从多方面考虑此事的影响。最终,双方就还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处理结果

王某与杜某达成和解,杜某将4万元汇至王某账户,一次性履行完毕。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9条、第577条

解纷要旨

本案系朋友之间因借钱不还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考虑到双方系朋友关系,调解员充分利用这一情感纽带进行情感疏导,一方面让王某理解杜某可能面临的困境,避免过度情绪化的表达,以缓和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营造良好的调解氛围;另一方面,引导杜某认识到诚信还款对于修复友谊以及自身信誉的重要性。同时,考虑到双方均身处外地,调解员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视频调解,充分做好沟通释明工作,通过情感调和,重建彼此之间的信任基础,并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诉求,提出可行的和解方案,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不仅高效化解纠纷,也帮助修复双方友情、解开“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推荐部门: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化解单位(调解组织):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李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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