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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早安】通告!线路、时间调整
洛阳融媒
2024-08-28 07: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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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驾培机构机动车驾驶人

科目三训练路线和时间的通告

为进一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规范教练车训练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新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经与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协调,决定对我县驾培机构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训练路线和时间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科目三训练路线

(一)城北路线一:自城北云梦路与卧虎山路交叉口,沿云梦路向北至云梦路终点(全程约3.1公里)。

(二)城北路线二:自城北象山大道云梦路口向西,经万象路向南,经青河大道向东至与云梦路交叉口(全程约 2.2公里)。

(三)城北路线三:自城北象山大道与宋村路交叉口,沿宋村路向北,经石庙路向南至与象山大道交叉口(全程约1.4公里)。

(四)城北路线四:自城北象山大道北斗路口,沿北斗路向北至与云梦路交叉口(全程约0.7公里)。

(五)新安产业集聚区路线:自新安产业集聚区裕金路万基铝加工厂东门口向北,经晴川路向东,经宜兴路向南,经汇金路向西返回至与裕金路交叉口(全程约1.5公里)。

(六)洛新产业集聚区路线:自京津路东大科技园门口向北至函关大道(原纬六路)终点(全程约3公里)。

(七)山下石寺镇路线:石寺镇磨窝村黄河古都一路063-067标段(全程约3公里)。石寺一中每双周周五下午集中放假期间,该路段接送孩子车辆较多,存在安全风险,每双周周五下午暂停科目三训练。

二、科目三训练时间

夏季和秋季:6时至19时,春季和冬季:7时至18时,允许开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训练。

三、科目三训练要求

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教练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等有效证件,学员必须持有本驾校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证明。在允许训练的路段和时间内,教练车应按照安全和畅通的原则进行训练,并服从交警指挥。训练路线有重大活动或者交通管制时,该路线停止训练,严禁在桥梁、隧道、窄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闹市区、集镇等路段训练。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驾培机构组织学员在道路上进行科目三驾驶技能训练,应当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对违反本通告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教学训练的,公安交警部门、交通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8月21日

来源:新安交警大队

统筹:武平乐 | 审核:郭长伟

责编:赵雪丽 | 编辑:林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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