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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民同心 与法治同行】生态检察保护绿水青山——确山县检察院创建“绿益朗陵”环资检察文化品牌工作
河南法治报
2024-09-25 18:27:15

□河南法制报记者 路梦蝶 通讯员 张琳 秦玉川/文图

确山县古称“朗陵”,西依桐柏、伏牛两山余脉,东眺黄淮平原,境内有淮河、臻头河等大小河流10余条,水库50余座,境内自然资源、矿产资源丰富。

为保护好确山县绿水青山,近年来,确山县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检察工作纳入全局统筹谋划,创新生态检察保护模式,着力寻求县域生态系统性司法保护“最优解”,以能动履职护航“万物生息”,交出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检察答卷”。

检察官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清理淮河河道非法“地笼网”

该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单独的刑事案件办理无法有效解决生态修复、损害责任划分等问题,单独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又缺乏强制力。因缺少联动机制,环境资源检察案件办理面临不少困难。

为更好助力生态保护,2023年5月,确山县检察院创设“绿益朗陵”环资检察文化品牌,成立“绿益朗陵”环境资源检察办公室,实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一体化办案模式,加强部门联动,形成了一套具有确山检察特色、符合工作实际的办案机制。

从刑案中发现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线索数量同比上升160%,环资类检察建议数量同比上升100%,累计督促清理危险废物1000余吨、收缴生态修复金300余万元、建设生态林修复基地200余亩、补植树苗2000余棵……确山县检察院打造环资检察文化品牌,探索一体化履职的做法,获得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等上级部门肯定。

一个阵地畅通“府检联动”机制

确山县检察院成立驻马店市首个环境资源检察办公室,并依托“绿益郎陵”环资检察文化品牌这一阵地,畅通“府检联动”机制,强化环境资源检察案件立案监督,实现监督全覆盖;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深化环境资源检察领域“行刑衔接”机制,确保责任无遗漏;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查阅“两法衔接”平台案件信息,深挖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线索。

今年3月,该院发现一起逃避监管违法排污案久拖未决,依法督促公安机关进行核查。目前,案件已移交行政部门对行为人进行处罚。该院建立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做到保护无死角,先后与确山县公安局、县环保局等单位会签《关于建立健全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协作机制的意见》,聘任15名县自然资源局等行政机关的业务骨干为检察官助理,为案件办理常态化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形成保护公益的深度共识和强大合力。

确山县检察院检察官联合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确山分局工作人员前往危险废物排放重点监测企业开展专项督查

“四检融合”实现生态检察提质增效

确山县检察院坚持全院上下“一盘棋”,探索环境资源检察领域“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强化环境资源检察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实现生态检察提质增效;整合“四大检察”职能,实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模式,解决分头履职、合力不足等弊端;对于办理刑事案件时发现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搜集证据,将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延伸到审查逮捕阶段,为高质量统一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提供先机。

2023年,该院办理王某等人向郊区农田附近空地倾倒工业废物一案时,发现工业废物的成分主要为工业盐,属于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倾倒处散发刺鼻异味,植被枯死,土壤也受到损害,影响种植。王某等人构成刑事犯罪,其行为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办案检察官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移交案件线索。该院向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确山分局等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组织县公安局、驻马店生态环境局确山分局、案发地镇政府等单位召开协调会。在检察院的监督下,第三方专业机构清除地块全部废物并清理污染土壤219吨,最终实现了土壤修复。

“三长”协作推动联合执法

确山县检察院结合确山县山环水绕、水库众多等特点,深化“林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打通协作渠道,实现“巡河巡湖巡林”“一巡三查”,防止治理碎片化,努力形成系统治理合力;注重强化联合会商、信息互享、“智慧协作”,促进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

去年7月,该院环境资源检察办案团队发现,位于确山县双河镇的淮河湿地公园内有人私建大型浮船、私设渔网捕鱼。浮船周边水质污染严重,危害湿地生态环境。因湿地所处河段位于确山县双河镇、信阳市明港镇、信阳市平桥区三地交界处,行政执法存在困难。于是,确山县检察院联合信阳平桥区检察院,召开淮河流域保护跨区协作会,建立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履职协作机制,以保护湿地资源、防治湿地污染、修复湿地生态和河道岸线管理保护为主要任务,凝聚两地湿地生态保护合力。会后,两院启动检察公益诉讼程序,同步对两地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联合执法。

确山县检察院与信阳市平桥区检察院强化协作配合,签署《关于建立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履职协作机制的意见》

多元探索形成生态保护新格局

确山县检察院建立专项生态修复基金账户,为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保证,累计收缴生态修复金300余万元;与县林业发展中心、石滚河镇政府等共同建立生态林修复基地,实现保护生态与惩罚犯罪的有机统一。目前,该院已组织犯罪嫌疑人与志愿者到基地开展补植复绿活动5次,补植树苗1800余棵;推动形成“生态修复+社会监督”公益服务机制,邀请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对生态修复情况进行监督30余次。2022年以来,该院共组织犯罪嫌疑人参与植树、法治宣传等公益活动10余场,补植复绿10余亩。

为强化群众生态保护意识,“绿益朗陵”环资检察办案团队以案件办理为载体,多次到城区、乡镇、企业开展普法宣传,为确山县生态保护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攥指成拳,合力致远。确山县检察院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坚持生态检察系统观念,通过创新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之间的生态治理协作机制,将生态检察一体化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生态治理效能,强化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推动形成打击与预防、惩治与修复、监督与支持并重的生态保护新格局。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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