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以为入户道路硬化是小事,没经过村里研究同意就自行签了合同,这错误真不该犯!”近日,洛宁县某村党支部书记因擅自决定村组入户道路硬化工程合同的签订与变更,受到党纪处分。
村级小微工程项目量多面广、涉及行业部门多、“微腐败”易发多发。洛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定位,突出责任联动,紧盯小微项目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以及小微项目立项、审批、施工、验收、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靶向监督发力,强化责任追究,助推乡村建设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围绕乡村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等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小微项目建设薄弱环节和风险漏洞开展监督检查,狠抓问题整改和政策落实,坚决防止项目“一签了之”“一包了之”、项目粗制滥造、以次充好等问题发生。
偃师区纪委监委督促各镇(街道)纪(工)委建立村级小微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村干部、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的重点岗位人员发送廉政风险预警告知单,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不断压实责任。洛宁县纪委监委制发《村(社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负面清单》,积极开展村级以案促改促治,通过组织村组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廉政谈话提醒等方式,督促其廉洁履职、担当尽责。
为解决村级小微项目资金管护不到位、职责权属不清晰等问题,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联动协同发力,持续拧紧责任链条。新安县纪委监委联合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研究制定《新安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严格财务制度执行,明确小型工程项目发包的限额标准、发包方式、发包程序,杜绝截留、挤占和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瀍河区纪委监委注重凝聚“室组地”监督力量,联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等部门,开展小微工程建设监督检查,着力纠治围标串标、质量监理不力、验收把关不严等乱象。
以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推动小微工程建设廉洁高效。伊川县纪委监委充分激活监督神经末梢,实行镇纪委实时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的联动工作机制,把“三重一大”“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有力抓手,不断强化议事程序、项目招投标、工程质量验收等重点内容公开公示,确保小微项目建设在阳光下进行。老城区纪委监委围绕工程项目、居务管理、集体“三资”等内容,每季度组织召开“百姓问廉”现场答廉会,社区党员和居民代表现场发问,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当场答复,努力做到问题收集在一线、解决在一线。(闫雅静)
统筹:李江涛
编辑:闫雅静
审校:黄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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