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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为父海上追凶案开庭,肇事船主称撞船后发现人员死亡后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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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19:47:31

顶端新闻记者 胡瑞/文 何玉帅/图/视频

3月28日,山东海阳两姐妹“为父海上追凶”案在海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顶端新闻记者获悉,庭审中,被告人孙某某对检方起诉指控的交通肇事罪认罪认罚,但陈述是发现所撞船上两人死亡后逃逸。受害人家属及代理律师提出异议,认为孙某某在事故发生时未第一时间对受害人予以施救致其溺水死亡,涉嫌故意杀人罪。

海阳市人民法院门口,受害人家属和代理律师接受媒体采访

顶端新闻此前报道,2021年5月9日,山东海阳一镇上村民李其善(化名)和一位亲戚驾快艇出海失踪。事发3天后,附近有渔民报警称在海上发现一艘侧翻快艇,打捞上来经确认是李其善的船。船上显示多处撞击痕迹,上面印有红色、蓝色的漆。17天后,和李其善一同出海的亲戚遗体被找到,尸检报告显示溺水死亡。2021年10月13日,李其善遗骸在一处海滩上被发现。

李其善失踪死亡的两年间,其两个女儿李敏(化名)和李玉(化名)奔走在为父追凶的路上。2023年5月,此事出现转机,一位自称是肇事船上的工作人员给李敏打来电话,表示愿意为了拿到悬赏金向警方说出真相

此前为了寻凶,李敏姐妹最高发出50万的悬赏通告。5月下旬,和此人沟通好悬赏金额事宜后,李敏带着他向警方投案,随即该案件被刑事立案。前几日,顶端新闻记者获悉,该案中,公诉机关对当时驾驶该船的船主孙某某进行起诉,其所涉罪名为交通肇事罪。

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12月21日做出的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表明,2021年5月9日,被告人孙某某无证驾驶“旭永”号游艇,载着其他5名船员(均另案处理)到海阳市寨前中心渔港南侧海域进行捕捞作业。当日晚上约20时,在返回海阳市寨前中心码头途中,被告人孙某某驾驶船舶,与两名被害人所在的三无船舶发生碰撞事故,后驾船离开现场。2021年5月26日被害人纪某某的尸体在海阳市中交二航局码头东侧被发现;同年10月13日被害人李某某的部分骸骨在海阳市核电西侧外海滩附近被发现。经海阳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纪某某系生前溺水死亡。经海阳海警局海阳工作站、海阳市海阳发展和渔业局、烟台海阳海事处认定,“旭永”轮应对本起事故负主要责任,三无船舶应负次要责任。

今日庭审中,面对指控,被告人孙某某表示认罪认罚,其做相关陈述时称,当时驾驶船只在海上行驶时,并未注意到侧方李其善的快艇。两船发生碰撞后,本人曾登上李其善的快艇查看情况,发现船上两人已无鼻吸后逃逸

受害人家属及代理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并不认同,称和李其善同船出行的亲戚纪某某遗体被发现后,尸检报告显示溺水死亡。受害人一方认为,碰撞事故发生后,孙某某未第一时间予以施救致人溺水死亡,涉嫌故意杀人罪。此外,相关证据显示,孙某某长期从事非法捕鱼活动,应追究其非法捕捞罪,加上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庭上,受害人家属也提出异议,称李其善所驾快艇并非不办证,而是当地并无办证地方。受害人家属认为,本案中,应追究对方全责。

此外,顶端新闻记者了解到,被告人孙某某与李其善系同村人,事故第二天,曾驾驶船只参与李其善失踪一事的海上搜救工作。庭审从上午9点开始,下午3点结束,法院未当庭宣判。

顶端此前报道>>

李家姐妹为父海上追凶三年后,案件一审即将开庭

来源: 顶端新闻
编辑: 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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