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9岁女孩被老师砸伤头部,涉事教师被判5年,女孩父亲发声
大河看见
2024-11-27 15:53:38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陈甜甜

11月27日,长沙9岁女孩被老师打破头骨案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当天,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从受害女孩父亲刘先生处获悉,涉事老师宋雨明以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对此,刘先生表示“不服,马上(申请)抗诉”。

据大河报此前报道,2023年9月6日,湖南长沙小学教师宋雨明使用教学三角尺砸伤四年级女生晨晨(化名),导致晨晨头部受伤严重。经鉴定,构成重伤二级,晨晨因身体原因休学至今。今年10月底,在当地教育局的协调下,晨晨被一个新学校接收。

27日14时许,@岳麓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了此案宣判结果,其中提到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宋雨明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同时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辰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9月6日16时许,宋雨明在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四年级某班教室内开展课后服务期间,在多次制止、管束学生喧闹无效后,将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吵闹学生,砸中该生前座刘某辰额部,致刘某辰重伤、九级伤残。后学校与刘某辰的父母就治疗、赔偿费用等达成一致,并已履行。刘某辰已恢复上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雨明身为教师,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伤害,影响恶劣,应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宋雨明有自首等从轻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学校已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足额赔偿受害人。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审判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等的诉讼权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事人亲属等旁听了案件宣判。

(新闻报料请私信微信公众号“大河看见”)

免责声明:本文由顶端号作者上传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顶端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如文章内容涉及侵权或其他问题,请30日内与本平台联系,反映情况属实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热评
暂无评论,去APP抢占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