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
注意了!!!
职务侵占不是"小贪小占"
而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
近日
华龙区分局经侦大队雷霆出击
成功侦破一起企业内部职务侵占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徐某某
涉案金额高达15万元
案件回顾
2025年初
华龙区分局经侦大队
接到辖区某建筑公司报警称:
其员工徐某某疑似利用职务之便
长期截留公司货款
累计金额达15万余元
接到报警后
经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全力侦办
通过调取银行流水、交易记录、
企业内部台账等海量资料
逐步厘清了
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的作案脉络
经查
徐某某作为公司业务员
负责客户对接及货款回收工作
其利用公司财务监管漏洞
采取隐瞒、篡改交易记录等手段
将多笔客户支付的货款转入个人账户
用于个人挥霍
在掌握确凿证据后
于6月4日将徐某某成功抓获
目前
犯罪嫌疑人徐某某
已被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 企业要加强内控
✅ 严格分离资金收支权限,实行双人复核制度
✅ 定期开展财务审计,特别关注业务员经手款项
✅ 使用对公账户收款,禁止员工私设收款码
2️⃣ 员工要守住底线
❌ 切勿抱有"暂时挪用""以后补上"的侥幸心理
❌ 警惕"网络赌博""高消费"等恶性资金需求
❌ 发现同事有侵占行为应立即举报
濮阳公安
将持续强化警企协作
深化“护企安商”
严厉打击职务侵占、合同诈骗、
挪用资金等侵害企业利益的
违法犯罪行为
为优化营商环境
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编辑:胡真
初审:李明伟
复审:王敬涛
终审:刘红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