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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一周政务(2025.6.15-2025.6.2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
2025-06-21 18:17:26


“内蒙古一周政务”栏目为您梳理每周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自治区出台的政策及解读,使您速览每周新政。




领导活动

1

孙绍骋



与北京市党政代表团一同考察并座谈

■6月13日至14日,北京市党政代表团来我区考察,进一步推动京蒙全方位合作走深走实。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尹力,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殷勇,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王莉霞一同考察并座谈。


在宁城县调研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

■6月14日下午,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深入赤峰市宁城县就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开展调研,实地督导相关企业加快整治影响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于立新参加活动。


在呼和浩特拜会雪克来提·扎克尔

6月11日至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雪克来提·扎克尔率调研组在我区就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和“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情况开展调研。6月11日下午,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绍骋,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王莉霞在呼和浩特拜会雪克来提·扎克尔。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志民、黄俊华参加调研。自治区领导丁绣峰、于立新、艾丽华、奇巴图参加有关活动。


在兴安盟调研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6月15日至16日,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到兴安盟,调研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于立新参加活动。


主持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第六次集体学习并讲话

■6月20日,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集中整治违规吃喝的部署要求为主题进行研讨交流。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主持并讲话。


主持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

■6月20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有关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整改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主持。


2

王莉霞


主持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

6月16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王莉霞主持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

主持召开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移交信访事项办理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调度会

6月17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王莉霞主持召开中央第二生态环保督察组移交信访事项办理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视频会议,逐个盟市听取整改情况,一对一调度部署工作。么永波出席。

3

么永波


在2025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上致辞

今年6月是第2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6月16日,2025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在呼和浩特举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李晓龙讲话,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么永波致辞。


政策发布

1

关于公布《阿拉善左旗定远营保护规划(2025—2035年)》的通知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阿拉善左旗定远营保护规划(2025—2035年)》的通知内政字〔2025〕94号


2


关于进一步加强绿矿山建设的通知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内政办发〔2025〕24号。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通过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建、社会监督的绿色矿业发展机制,加快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依据自然资源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要求和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有关事宜通知。


3

关于做好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与监管工作的通知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与监管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25〕23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完善要素市场制度、推动资源高效配置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进一步深化“标准地”改革,建立以“亩均效益”为导向的新增工业用地供应机制,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的精准性,强化用地保障和监管,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与监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


4

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5〕22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8号)精神,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大文章(以下简称金融“五篇大文章”),支持自治区完成好“五大任务”,接续实施好“六个工程”,组织开展好“六个行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意见。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图片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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