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源头化解
近日,在中牟县人民法院调解室,调解前出现了这样的一幕:被告的情绪激动,见到原告便吼道:“你想钱想疯了吧?还跟我要15000,你要不要脸?”
原告也不甘示弱:“你欠钱还有理了?想跟我吵那咱俩就开始吵,不调解了!”
……
据了解,2021年7月被告马某某向原告常某某借款20000元,签下借条,约定还款期限及利息。到了同年12月份约定还款期限到了,被告拒不还款。一直到2024年10月25日,被告陆陆续续还款13000元,算上双方借款时约定的利息还有15000余元未还,期间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仍拒不还款,故诉至中牟法院。
中牟法院将案件委派给狼城岗镇调解员张世忠,收案后,调解员先联系了原告,从原告处了解部分案件情况:原被告是同村,由于平时两家关系不错,当被告开口借钱时,原告并没有拒绝,而是大大方方的将钱借给被告,被告也规规矩矩的写了借条并承诺支付利息,使用5个月就还钱。可如今借款期限已到,被告却迟迟不还款,甚至连句解释都没有,原告又等了一段时间,仍是无果,于是便催促被告还钱,而被告却开始零零散散的偿还,今天100,明天10块……就这样,三年多时间被告共计还款才13000元,再到后来被告索性不还了。
随后调解员电话联系被告,由于一直联系不上被告,几经波折,在当地村干部的帮忙下联系到被告,并根据双方的时间安排当面调解。双方一见面,你一言我一句,吵得热火朝天,调解员见状立马将双方分开,背对背开始调解。
调解员首先从被告入手,从邻里关系及法理方面向被告说明情况,被告听后仍满腔怒火地说道:“我都还她一万多了,她竟然要我再还15000,我总共就借了20000,她这不是抢钱吗?”
调解员说道:“咱们调解要的是证据,不是对方说啥就是啥,都得拿出证据。”被告听后觉得调解员说的有道理,情绪逐渐稳定了下来,拿出还钱的记录给调解员看。
调解员认真查看了被告的转账记录,做好记录后便来到原告处,向原告出具了被告还款的明细让原告核对,后经原被告核对,最终确认了被告下余借款及利息共计10000元未还。双方就还款剩余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承诺还款,并签订调解协议,至此,这起调解前吵得不可开交的案件,在调解员老师的积极引导、耐心调解下顺利调解成功,双方相视一笑。
【调解心得】
调解员调解案件既要注重人情,更要注重证据,但只有让当事人自觉认识到心中有诚信,有借有还,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双方才能重新建立起信任。
作者:弓少颖 李晓
中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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