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打造一批县域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领军教育教学人才,有力支撑县中全面振兴,根据教育部实施全国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的要求,日前,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决定同步实施河南省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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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在全省各县设立县中头雁教师岗位,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组织协调能力突出的县中优秀教师担任。给予专项资金支持,鼓励头雁教师建立工作室,成立县域内学科专业发展共同体,为县中教师搭建交流成长平台,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教研、培训活动,辐射带动县中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振兴和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此次计划全省首批共103人,其中全国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分配河南省32人,河南省配套实施省级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71人。实施范围为全省各县(含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任教教师,学校正职校长不参与推荐。县中头雁教师岗位实行聘期制管理,每批聘期3年,连续聘任不得超过两届。首批从2025年7月开始,到2028年7月结束。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编辑|马信志
审核|杨宁
监制|李瑾瑜
总监制|郭文剑 宋圣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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