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进物业,法规入人心
商丘梁园区法院
梁园区法院
为引导辖区物业公司提高物业服务水平、营造和谐稳定的辖区环境,10月 30 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宣传活动,为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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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提升,因物业服务引发的社会纠纷日益凸显。该类案件处理的效果,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梁园区法院针对案件审理中物业与业主的矛盾点、物业服务的痛点、难点等问题进行研判,并深入到物业公司开展精准法律服务,从源头上减少物业服务纠纷,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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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王菊花法官以案例形式讲解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常见的物业矛盾,物业公司管理不规范的情形,为物业公司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出了意见建议。
一是依法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 服务人主张权力的依据,同时也是检验物业服务人提供物业服务是否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参照。
二是需要全面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应当围绕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全面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尤其是在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维护、车辆管理、消防安全等。
三是要注重调解,实质性化解矛盾。鉴于物业公司和业主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双方对簿公堂实属无奈之举,调解应当是处理物业纠纷案件的首选方式。物业公司从业主反应的问题中找出核心诉求,迅速做出反应并着手进行改进,矛盾往往能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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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普法宣讲,物业公司参会人员纷纷表示王菊花法官提供的三点建议很有针对性,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这次活动是一次难得的法律宣讲课,为公司的良性发展注入了法治能量。
编辑|姚萱萱
校对|高 岩
审核|张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