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那些看似很低级的诈骗手段,却还是有人上当受骗,特别是那些触犯法律的人听信他人花言巧语能办事,看似小儿科的诈骗手段却让犯罪分子屡屡得手。近日,博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谎称能帮助他人减刑的诈骗犯罪案件,法院经审理后做出判决。
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被告人李某因涉嫌诈骗罪关押在看守所。李某在关押期间结识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张某,且获得被害人张某妻子的联系方式。李某被取保候审后,马上电话联系张某妻子杜某,谎称其叔叔是公安局局长,能帮助张某减刑。在获得杜某信任后,在2024年1月至3月期间,李某多次向杜某索要钱财共计98500元,案发前,返还杜某3700元。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做出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并退赔被害人杜某94800元。
法官提醒
交友需谨慎,在没有确定对方真实身份前,不要与对方发生任何金钱上的往来。骗子常常通过伪造个人身份信息接近受害人且建立信任后开始骗取钱财。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和提高法治意识,相信法律会做出公正的裁判,不能偏听偏信犯罪分子任何的虚假身份谎言及承诺,以免上当受骗,坚决对诈骗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