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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刊文:扎根儿革命老区的“人民法庭”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11-20 17:35:43

“现在开庭!”随着庄严的法槌声响起,一场别开生面的巡回审判正式拉开帷幕。

“因为是讨要工钱的案件,你要先准备好考勤表和工资单等关键性的证据,这样才能确认你们之间的劳务关系。”“多亏了闫法官,拖了9个月的工钱,终于到账了!”

这是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三常路法庭在“红色巡回审判点”兰庄村进行巡回审判的一幕。兰庄村也是远近闻名的全国民主与法治示范村。

法官手里一件案,百姓心中一片天。作为河南法院系统首批被命名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基层法庭之一,三常路法庭所辖的5个乡镇均是革命老区,是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的诞生地,是红二十五军长征经过的“战斗地”。为此,该法庭充分发挥这种优势,将辖区红色精神与法治文化有机结合,强化党建引领,立足审判职能,在革命老区打造法治示范村,设置巡回审判点,演绎法律小品,送法到老百姓家门口等。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更好地弘扬“和为贵”、“无讼”的思想和价值,让法治文化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光发亮。

“你们都是老党员老伙计,别因为这点儿林地闹别扭。”“咱们老少爷们儿都有法庭的联系电话,有啥法律问题随时都可以咨询。”在村里的大街小巷和广场前,法官闫平不是调解就是普法,忙得不亦乐乎。“基层法庭接触的案件一般都是离婚、继承、赡养、邻里纠纷等,我都是直接与当事人沟通,了解他们的心态和想法,用合适的方式实现案结事了。”

“原来看电视上的普法栏目好是好,就是跟我的实际问题不一样。法官送法到家门口,可以直接问,这多好!还是现在的政策好啊!”在送法进老鸦张村时,村民姜某高兴地对法庭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2024年以来,三常路法庭开展巡回审判7次,开展送法下乡普法活动10余次,探索出的三式促三链工作法在河南全省推广,社会治理效果凸显。“一直以来,三常路法庭都在做优做实司法便民工作,打造红色枫桥式人民法庭,助力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全力守护着5个乡镇27万群众的公平和正义。”平顶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史昶伟说。

▌转自/人民日报  图像/叶县法院

▌编辑/宣教处

©平顶山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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