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打造“法院+综治”模式,以法治护航营商环境优化,绘就多元解纷新“枫”景。
一、人员入驻增力量
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主动做好与综治中心对接工作。采取专人入驻的方式,统一接收流转给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事项,并优先进行交办转办。自2025年起,已派驻1名司法辅助人员入驻综治中心,为企业提供纠纷分流、司法确认、登记立案等服务项目。2025年第一季度末,法院还针对派驻人员开展立案工作专项提升培训,严格规范立案材料审核标准,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切实减少企业办事成本,让企业解纷更省心、更便捷。
二、流程规范促效率
紧密结合区综治中心运行实际,在诉讼服务中心等对外服务场所,广泛宣传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化解的显著优势,做好释明引导工作。当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诉讼材料后,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及时委托综治中心协调各方力量开展联合调解。同时,建立材料流转台账,把好案件接收、移转、退回等关键时间节点,做到全程追踪督促,确保当事人的诉求及时得到回应。对在综治中心调解成功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当场履行,对在综治中心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立案审理,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闭环管理。
三、培优育优提素质
充分发挥司法专业优势,切实履行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积极参与调解队伍培育培优工作。通过开展业务培训、讲解常见纠纷指导案例、邀请调解员旁听庭审等方式,助力综治中心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实时指导综治中心受理的物业纠纷、邻里纠纷、家事纠纷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纠纷化解,共同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
四、高效解纷显实效
在“法院+综治”模式合作初始,便成功化解一起涉企纠纷案件。据悉,该案为原告焦作市山阳区某农林用品经销部与被告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被告支付拖欠货款3800元。原被告双方本是合作关系,2022年期间,原告按约定供给被告农业机械微耕机等机械设备,但被告提取货物后并未及时支付货款。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判如所请。山阳区法院收到诉讼材料后,考虑到双方均为企业,为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生活,主动询问原告调解意愿。原告表示双方长期合作,愿意调解。随后法院委托综治中心进行矛盾化解。综治中心与被告沟通后,被告表示会尽快支付货款,后双方私下达成和解,原告随即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从提交材料到纠纷化解,整个过程时长为10天,通过法院与综治中心合作化解,有效避免了企业进入诉讼程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赢。
2025年以来,山阳区人民法院依托“法院+综治”模式,向区域综治中心流转案件77件,达成调解10件,调解成功率达13%。从“单兵作战”到“协同共治”,山阳区法院创新“法院+综治”模式打破了传统涉企纠纷化解途径单一的局限,为企业提供了多元、经济、高效、便捷的解纷新选择,达到涉企纠纷高效、实质性化解的目标,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区域经济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