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18日晚间,宏达股份(600331.SH)公告,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的发行价格为4.6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向增发股票数量为6.1亿股,募资不超过28.53亿元。
宏达股份原控股股东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24年7月19日,什邡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宏达集团、宏达实业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蜀道投资集团将承接宏达实业所持公司5.36亿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6.39%。
因执行《重整计划》,2024年9月5日原登记在宏达实业证券账户中的宏达股份股票(无限售流通股)过户至蜀道集团的证券账户。至此,宏达股份控股股东从刘沧龙变更为蜀道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宏达股份向蜀道集团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6月末,宏达股份因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尚有应付金鼎锌业返还利润款本金42343.33万元及延迟履行金20935.20万元,且存在短期借款71012.00万元,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82.78%,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此外,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查封,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因此,公司面临较高的偿债压力和经营风险。同时,延迟履行金的计提及支付短期借款利息也给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债务,包括偿还金鼎锌业返还利润款本金及延迟履行金、短期借款。鉴于公司在短期内难以通过自身盈利解决债务问题,公司控股股东蜀道集团拟通过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为公司注资、纾困,这有利于解决公司债务问题,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受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导致的债务负担过重影响,宏达股份流动资金短缺。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加大原材料、库存产品备货量、提升产能利用率,提升盈利能力。
宏达股份表示,通过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控股股东蜀道集团持股比例将得到提升,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同时,控股股东全额认购此次发行的股票,彰显其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有利于向市场以及中小股东传递积极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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