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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长收6元巧克力被开除,“违规收礼”的帽子别轻易扣!
开封政法
2024-09-03 14:33:33
老师收学生一盒价值6.16元的巧克力,算不算“收礼”?
近日,一起因教师节礼物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二审宣判,驳回幼儿园上诉,维持原判。据报道,一名幼儿园园长因在2023年教师节前夕收下学生一盒价值6.16元的巧克力,被幼儿园认定违反教育部规定,并作出开除处理。涉事园长对此不服,将幼儿园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当事人收取巧克力,是小朋友出于喜爱和尊敬而赠送,不宜定性为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该园长行为并未达到严重失职的程度,亦未超过普通善良人之衡量标准及公众正常容忍范围,作为教育机构,管理方式应当善意、宽容且合理。幼儿园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
翻看《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其中确有“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的相关禁止性规定。但问题是,收下一盒6.16元的巧克力,算得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吗?园方的开除之举,显然有些用力过猛、借题发挥。
规定是红线、是约束,是为了重塑教师队伍良好形象,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但规定不该被机械解读、片面执行。小朋友的一盒巧克力、一个拥抱,表达的是对老师的喜爱、尊敬和肯定,如果一刀切地给这样的行为扣上“违规收礼”的帽子,无疑是对师生间美好情感的曲解,也会让教师感到如履薄冰。

法院的判决令人欣慰,这不仅是对涉事园长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对尊师重教这一优良传统的维护。当然,也算是对广大教师的一次提醒,自觉抵制收受礼品礼金,维护纯粹而美好的师生关系。

策划:杨新顺 宋胜男

文字:刘丹

视频:李唯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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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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