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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全文如下。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决策部署,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体现中药生产特点,加强和完善中药生产及监督管理,国家药监局在前期组织研究、调研、论证基础上,起草了《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4年12月25日前,将有关意见按照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格式要求反馈至电子邮箱ypjgsjgyc@nmpa.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意见反馈”。
附件:
1.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征求意见稿)
2.《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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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征求意见稿)
2.《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来源:中国医药报、国家药监局网站(声明:“河南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或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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