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行动、两措施”
近年来,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两行动、两措施”专项活动要求,坚决惩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以法治力量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案件回顾
嫌疑人小白作为公司仓库管理员,本应是货物的“守护者”,却偷偷当起了“倒卖者”。白天盘点记库存,晚上偷偷搬货物,他利用管理便利私自将存储在公司仓库的饮料及副食等货物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出售,将货款占为己有用于网络赌博与日常消费。
案件处理
职务侵占行为不仅损害企业财产权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更影响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区检察院在办案中,依法审查证据,准确适用法律,确保案件办理质效,积极追赃挽损,以实际行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经核查,其私自售卖货物价值达60余万元,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职务侵占罪对其提起公诉,最终长安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又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两行动、两措施”
长安区检察院将持续强化法律监督,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落实“两行动、两措施”,严惩侵害企业犯罪,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