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冬日创作季#
文图:陈宝玲
被继承人为防止去世后所立遗嘱在继承中出现问题,往往会选定一个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是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遗产执行人在继承开始后也就是遗产管理人,负责管理被继承人去世后留下的财产,对其所立遗嘱的内容予以执行,实现被继承人的遗愿。但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明确放弃继承,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该如何管理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遗嘱执行人、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及受赠人均为遗产继承的利害关系人。如果对确定的遗产管理人有争议的,采取什么方式确定遗产管理人呢?遗产管理人应该履行什么职责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根据以上法律规定,遗产管理人需要对被继承人的遗产清点造册并向继承人报告,防止遗产的损毁、灭失。清收被继承人的债权、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按照被继承人生前遗嘱和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及履行与遗产有关必要的行为。
遗产管理人按约定履行职责,可以获得相应报酬。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权益人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规定:"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
现实生活中,很多被继承人独自一人生活,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居住距离较远甚至身居国外,被继承人去世后无人知晓或者无法通知继承人。法律规定除继承人通知外,如果继承人不知道或者不能通知其他继承人,由被继承人生前单位和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继承人在通过协商无法就遗产继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遗产继承纠纷。现实生活中由于个别继承人贪图被继承人钱财,利用掌握被继承人财产和资金的有利条件,私自将被继承人生前存款转移到自己或其他人的名下,变卖、转移、隐匿被继承人财产,争抢被继承人遗产,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禁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刊发于2023年2月24日汴梁晚报婚姻家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