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郸城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通过了郸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建援的提请,决定任命王刚同志为郸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供职发言
王刚在供职发言中表示,获任命为郸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忠诚本色,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守公平正义,践行司法为民,为推动平安郸城、法治郸城建设做出积极努力;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广泛听取代表委员、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严以修身律己,当好廉洁表率,为建设平安、法治、和谐、美丽郸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郸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贾庆伟为王刚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随后王刚同志向宪法庄严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