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是交通参与者
任何交通违法行为
都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
更使得事故杀伤力+1+1+1......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才能避免惨剧的发生
市区典型交通事故
孟津区
事故经过
PART 01
2024年4月30日,马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通过一路口时,与雷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该起交通事故造成马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原因
PART 02
经调查,马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闯红灯行驶是导致该起交通事故的原因。
事故认定
PART 03
马某某的驾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承担全部责任。雷某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新安县
事故经过
PART 01
2024年6月15日,关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某路段,向右变更车道过程中,致同向右侧秦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因避让驶入道路右侧排水沟,造成小型轿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
PART 01
经调查,关某驾驶机动车转弯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且未确认安全(观察不足)是导致该起交通事故的原因。
事故认定
PART 02
关某的驾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全部责任。秦某不负该事故责任。
危险瞬间始终警钟长鸣
洛阳交警提醒每一名交通参与者
都应知危险,会避险
敬畏法律,杜绝侥幸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来源:新安交警大队、孟津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