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发布2025年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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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全面发展,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专职辅导员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应聘人员年龄应为28周岁以下(199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4.专业不限,应聘人员应为应届毕业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最后学历学位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校毕业生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国(境)内毕业的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毕业的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必备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在校期间,应具有以下经历之一,且不少于一年:
(1)具有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2)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具有省级学联或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干部经历;
(3)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具有二级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或部门负责人工作经历;或具有一年以上党支部支委成员或二级学院团总支委员工作经历;
(4)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具有班级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工作经历;
(5)具有大学生应征入伍经历或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经历。
3.须在我校长安校区工作并入住学生公寓。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5年7月1日至7月7日17:00)
应聘人员需登录“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招聘系统”(https://zhaopin.snsy.edu.cn/#/app/sxxqsfxy/ZhaoPin/zpwz),按要求实名注册,填写信息并获取报名序号,同时发送以下材料至辅导员招聘专用邮箱(ssyxgb@snsy.edu.cn),文件压缩包和邮件主题以“报名序号-研究生毕业院校-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命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1.个人简历电子版;
2.个人自荐书(含基本情况、对辅导员岗位的认识、作为辅导员如何开展工作等,总字数不超过1000字);
3.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于一页A4纸内);
4.个人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阶段)”“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阶段)”,已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5.政治面貌证明(模板见附件1,需加盖所在院系党委或党总支公章)扫描件;
6.兼职辅导员或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加盖所在院系/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公章,兼职辅导员和党支部书记需同时加盖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及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公章)扫描件;
7.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普通话水平等证明及其他荣誉证书扫描件。
上述材料,请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各材料按要求排序,逐个命名)上传。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或上传证明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可认读,导致审核不通过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2025年7月8日)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予以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网站公布通知要求参加后续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单独通知。
(三)现场审核确认(2025年7月10日)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交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未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或现场审核确认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具有考核资格。
(四)招聘考核
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现场审核确认的人员进行招聘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包括笔试、综合面试2个环节,具体如下:
1.笔试: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知识、综合运用相关知识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应聘岗位的业务知识和综合业务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学校根据笔试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数量1:3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人选,并进行思想政治审查。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综合面试环节。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等,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人选。
考核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6:4的比例确定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人员。在学校指定医院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
(六)学校研究审议及公示
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研究审议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反映存在问题,不符合学校专职辅导员招聘条件的拟聘人员,经查属实,则取消其拟聘资格。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办理入职手续,并与学校签订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一)学校对聘用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按规定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考核合格者,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完成后,由学校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及用人需求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五、有关情况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应于招聘工作期间登录学校网站,及时查看各环节动态及通知事宜,应确保填写有效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及手机)并保持畅通,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或未及时查看导致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学校,相关责任由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四)我校公开招聘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谨防上当受骗。
(五)拟聘人员在学校规定时间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者、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六、招聘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二路101号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二)联系人及电话: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刘老师029—81530078
(三)联系邮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ssyxgb@snsy.edu.cn
附件1:政治面貌证明.docx
附件2:学生干部经历证明.docx
来源: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丨编辑:党美容丨校对:王军望丨审核:程渭丨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