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200万元!河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陈玉祥受贿案一审宣判
看河南
2025-05-21 18:44:03

2025年5月20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河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陈玉祥受贿案,对被告人陈玉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3年11月,被告人陈玉祥利用担任河北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主任,河北省纪委副厅级纪检员,河北省监察厅副厅级监察专员,邢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石家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河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案件处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000万余元。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玉祥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陈玉祥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此前报道

非法收受财物3000万余元 陈玉祥受贿案一审开庭

2025年2月18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陈玉祥受贿一案。

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23年11月,被告人陈玉祥利用担任河北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主任,河北省纪委副厅级纪检员,河北省监察厅副厅级监察专员,邢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石家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河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案件处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000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陈玉祥的刑事责任。

来源 | ‍‍‍央视新闻

监制 | 李金锋 李洁敏

主编 | 彭丹

编辑 | 魏娜

大象新闻送福利啦

(本期好礼:大象文创袋、小象玩偶)

怎样参与:①在大象新闻公众号推送的每篇文章下面点“赞”、“分享”、“红心”。②每周发放15份,分别选取“点赞”、“分享”、“红心”每周总量的前5名获奖名单每周一在菜单栏“热门活动”中公布。数据由大象新闻后台自动统计。

来源: 大象新闻
免责声明:本文由顶端号作者上传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顶端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如文章内容涉及侵权或其他问题,请30日内与本平台联系,反映情况属实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热评
暂无评论,去APP抢占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