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在社会治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推进法治建设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而矛盾纠纷调解档案,作为调解工作的忠实记录者,不仅详细记载了调解工作的全过程,更是衡量调解工作质量与效果的重要依据。临颍县新城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以规范人民调解卷宗为抓手,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严把材料制作关。新城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审查、归档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把关,认真按照《人民调解法》卷宗的要求和标准,从纠纷受理的那一刻起,工作人员便严格按照流程,认真填写调解申请书、受理登记表等基础材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完整无缺。在调解过程中,对于调查记录、证据材料、调解协议书等关键内容,更是严谨对待,要求记录详实、逻辑清晰,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推敲,并要求字迹工整,实行一案一档。
严把质量审查关。重点查看卷宗制作是否规范,卷内材料是否齐全,调解协议书内容、条款是否完善,纠纷当事人是否已签字按指纹印等。从卷宗封面的信息填写,到卷宗目录的编排,再到内部材料的装订顺序,都有明确规定和严格把关。例如,卷宗封面需清晰注明纠纷类别、当事人信息、调解时间等关键信息。卷宗目录则要准确反映卷宗内各项材料的页码与内容,方便查阅。通过这种标准化的操作,极大提高了档案的规范性与可读性。对不符合要求的卷宗重新制作,合格卷宗及时整理归档。
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档案质量意识。调解卷宗的制作对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储备及调解能力都有很高的要求。针对档案某些个案问题,时常精准化、常态化邀请县调解协会档案管理专家与经验丰富的调解能手前来司法所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档案工作专题指导培训,培训内容丰富多样,涵盖档案管理基础知识、调解文书写作技巧、电子档案管理技术等多个方面,提高整体档案制作工作水平。
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也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通过对档案数据的分析,司法所能够及时发现社会矛盾纠纷的新趋势、新特点,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展望未来,新城司法所将继续深化矛盾纠纷调解档案的高标准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档案管理流程,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协作,进一步提升档案的利用价值。同时,持续推进信息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应用,探索智能化、便捷化的档案管理模式,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