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23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旨在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
通知指出,将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条件,取消个人名义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的条件限制,允许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调整缴存基数标准,取消月缴存基数参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改为在当年度缴存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选择缴存基数,每年可调整一次。此外,推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补贴,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及以上的,每人可获得一次性缴存补贴120元。
此外,通知还提出加大购房和租房提取支持力度,阶段性扩大购房提取范围,推进租房提取按月划转。在贷款政策方面,提高缴存保底余额、缴存时间倍数计算标准,计算贷款可贷额度时账户缴存余额由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提高至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