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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警方查处3起网络违法案件
西安发布
2024-08-20 21:25:44

为切实维护互联网秩序,遏制网络谣言滋生,近日,西安网安部门依法查处3起网络违法案件。

1.杨某某编造网络谣言案

近日,有网民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通过图片编辑软件合成一张交通违法处置结果页面截图发布于个人社交平台,引发网民热议转发,严重扰乱互联网公众秩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依法给予杨某某行政处罚。

2.张某某编造网络谣言案

近日,有网民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在社交平台发布一则帖文称,因恶劣天气造成路面车辆受损。经查,相关内容为不实信息。

鉴于该谣言信息传播范围较小,未造成严重后果,目前,西安市公安局浐灞分局依法责令张某某删除相关谣言,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3.刘某编造网络谣言案

近日,有房产中介为促成房屋交易,赚取中介费用,吸引流量,转载涉中考不实信息并发布于自己的社交平台,造成群众广泛热议,严重扰乱互联网公众秩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依法给予刘某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网警提示: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上网冲浪时要对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谣言,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参与,一起努力。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网络谣言打击整治工作,鼓励网民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举报网络谣言违法线索,共同守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来源:西安网警丨编辑:程渭丨校对:张立丨审核:韩东辰丨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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