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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民同心 与法治同行】四个新跨越 推进工作高质量发展
河南法治报
2024-10-11 17:49:20

河南法治报记者 穆智明 通讯员 程鹏文 秦文胜 刘琼琼/文图

近年来,新乡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大司法行政”理念,团结带领全系统党员干部以大视野大格局认识工作、大责任大担当谋划工作、大魄力大决心推进工作。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有力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乡实践,先后获得“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党的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该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市委确定为优秀等次。新乡市依法治市工作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优秀。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贺振华调研新乡司法行政工作

融入大局 在法治保障中实现中原农谷建设新跨越

在新征程上,新乡市司法局党委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乡。

建设中原农谷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乡实践的重大系统工程。该局党委牢记粮食安全“国之大者”,以高水平法治保障中原农谷蓄势突破。2022年以来,该局先后制定出台了《新乡市司法局关于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保障中原农谷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全面实施法治保障中原农谷十项措施,并设立中原农谷法律援助工作站,助推中原农谷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创新高地。

2024年以来,该局在全省领先制定《新乡市司法局关于以高水平法治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十项措施》,组建涉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法律服务人才库,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此外,该局还全面实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围绕“项目为王”提供优质法治保障等行动,为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强化服务 在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新跨越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局党委要强化‘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理念,围绕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乡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范卫彬说。

聚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省率先建成启用依法治市(智慧法治)大数据服务监管平台。该局不断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作用,助推一些疑难复杂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制定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3项举措,开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等专项行动,切实做好司法服务保障工作。

该局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高质量发展创造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法治环境。该局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今年在全市印发《新乡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连续8年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考核,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该局连续3年在全面依法治省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并受到省委、省政府的通报表扬。

践行使命 在推进社会高效能治理上实现新跨越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贯彻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破解社会治理难题的迫切需要。该局立足职能任务,积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忠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以法治助推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基于此,该局党委贯彻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求,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新乡贡献力量。

该局打造“枫桥经验”新乡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力军作用,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全市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982个、人民调解员14220名,实现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持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一村(格)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员队伍”机制作用,筑牢守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着力在法治保障、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下功夫,有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该局发挥基层司法所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星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市150个司法所实现星级规范化全覆盖。基层治理效能全面提升,辉县市司法局洪州司法所警调对接“预、排、化”工作法入选全省“枫桥式”工作法。

该局聚焦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安全,率先建成市级智慧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并接入市政务云,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率居全省首位;深入开展“精准普法基层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建成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86个(其中国家级22个),培养“法律明白人”24703人,在市政协十三届二次全体会议上围绕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发言。

利民为本 在服务保障民生上实现新跨越

该局党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法治为民宗旨,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法律服务工作的首要目标和第一标准。

该局党委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以利民为本,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推动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这三大平台建设提质增效。

律师是法律实施的维护者,是社会正义的守护者,肩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该局党委把建设高素质的、以捍卫社会主义法治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根本目标的律师队伍作为律师队伍建设的基本目标,持续推进培育律师队伍建设,现有执业律师1835人,担任全市1100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在事业单位重塑改革中闯出新路,新成立全供事业性质、编制12人的市法律援助服务中心,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提档升级,法律援助工作连续两年列入全市十大民生实事。市、县两级设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社区矫正机构,核定编制165名,招聘社工210名并落实待遇,省司法厅领导赞誉“新乡市在社区矫正机构设置上闯出了一条新路子”。

该局着力将司法所打造成乡镇(街道)、村(居)法治综合机构,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市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实现全覆盖,司法所外观标识统一,“司法蓝”成为为民服务的一道美丽风景。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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