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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甄别!发现举报!微信发布公告→
西安发布
2024-08-18 21:58:41

微信公众平台近期持续开展假冒仿冒账号治理行动

8月16日发布了

《关于治理账号“假冒仿冒”行为的公告》

全文如下

↓↓↓

为进一步打造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平台的内容生态和用户体验,根据《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微信公众平台对仿冒官方机构、新闻媒体、行政区域及职业资质的情况,展开持续治理。自7月26日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共驳回违规命名申请约32401个,处理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微信公众账号419个,典型案例如“温*巡查”“**市民网”“瑞*”“主编**”等。

假冒仿冒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假冒仿冒新闻媒体组织

违规使用行政区域名称

无资质使用职业名称

微信公众平台呼吁广大创作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运营规范,合理、合规使用账号。同时,广大读者若发现有账号存在假冒仿冒行为,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投诉:进入账号主页——点击“...”——点击“投诉”——选择“混淆他人投诉”。

此前

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

7月26日发布

《微信公众平台持续开展假冒仿冒账号治理》

↓↓↓

为进一步加强账号信息的规范管理,为用户提供绿色、清朗的网络生态环境,根据《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众平台将持续开展对账号假冒仿冒行为的治理。

对于账号资料与官方机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公共职能及行政区域等产生混淆的情况,平台将坚决予以打击。今年上半年,公众平台共处理涉嫌假冒仿冒违规的公众号和小程序账号约5145个,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清理资料、删除违规文章、封禁账号能力等。现公布典型案例如下:

假冒仿冒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如“监管**”“哈尔滨**小学”“荆州**教科院”等,账号通过使用相关机构、或相关机构职能的关键词,误导用户以为该账号属于党政组织、公共机构。

假冒仿冒新闻媒体组织

如“**大事件”“**大小事”“**网”等,账号名称具有较强的新闻属性和特征,易让用户误解其为官方媒体,造成混淆。

假冒仿冒民生类职能

如“**健康证”“常州**退税”“道路运政**系统”“陕地**招录信息”等,均为个人或企业类账号,使用了夸大泛化的名称,明显超出账号主体自身的职能和经营范围,对用户造成误导。

假冒仿冒企业机构及品牌

如“乌云**搜索”“**便宜”“**优惠”等,直接使用或篡改知名企业的标识作为账号头像,侵犯企业权益,误导用户判断。

Tips

为避免引发公众误解,无资质认证账号的资料应谨慎使用相关用词。

1.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如:新闻、报道、热线、资讯、快讯、频道、栏目、访谈、时事、法讯、周刊、卫视、联播等。

2.关联党政军机构的名称。如:政法、统战、军政、发改委、社科院、统计局、卫健委等。

3.涉教育、司法、医疗卫生等专业领域的名称。如:律师、医生、记者、主持人等。

来源: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丨编辑:千树丨校对:王军望丨审核:马悦丨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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