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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民工讨薪 小案件彰显大担当
鹤山区人民法院
2024-11-27 16:29:19

在执行案件中,小标的案件数量多、涉及面广、涉案金额小,但却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最直接的体验。近日,鹤山区人民法院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过天”的司法理念,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成功帮助申请人追回劳动报酬,有效解决了农民工的烦“薪”事。

基本案情

2020年,李某在董某承包的工程处进行劳务,工程完工后,经结算董某应当支付李某劳务费9900元,李某多次催要无果,诉至鹤山区法院。法院判决后,董某仍未履行判决结果,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戚秀丽依法向被执行人董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告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第一时间查控董某名下的财产,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董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但执行法官戚秀丽并没有放弃,为获得更多线索,一方面积极联系申请执行人李某鼓励其通过自身社会关系网挖掘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另一方面,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并到被执行人董某家中走访。终于,通过其家人联系到被执行人,将双方当事人约至鹤山区法院进行“背靠背调解”。

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董某释法明理,讲清楚申请执行人讨薪的难处,并严肃告知其拖欠务工人员工资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失信限高对其带来的影响,劝其尽快给付;另一方面向申请执行人李某释明董某运营不善也存在的一定困难,李某表示理解董某的难处。实质性的化解离不开法官的舒心劝导,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董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多方筹措支付全部案款,双方当事人由衷的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该案圆满执结。

法官释法

此案以执行和解的方式妥善处理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不仅能够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还能促进新形势下劳务关系协调发展,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也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和成本。

“为商之道,诚信是金。”诚信经营是企业的立身之本,企业经营者在雇佣他人工作时,应当信守承诺,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切勿心存侥幸,恶意欠薪或通过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责任,终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民生无小事,小案不小办”,鹤山区人民法院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与勇气,坚守初心,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下一步,更要严格落实“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思维,善用执行措施,用有力量有温度的执法办案回应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供稿:刘文靖

编辑:罗文杰

初审:罗文杰|复核:刘婷瑜|终审:戚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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