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报融媒记者曹晓雨
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会议表彰了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
平顶山市和宝丰县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此外,我市有24个文明村镇、单位、家庭、校园上榜。
平顶山市上榜详细名单如下:
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2个)
地级城市:平顶山市
县级城市:宝丰县
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10个)
郏县姚庄回族乡、宝丰县龙王沟乡村振兴示范区杨沟村、新华区焦店镇郏山阳村、湛河区曹镇乡彭庄村、叶县九龙街道孟奉店南村、鲁山县梁洼镇鹑鸽吴村、鲁山县尧山镇东竹园村、鲁山县团城乡寺沟村、舞钢市尹集镇大刘庄村、郏县渣园乡杜庄村
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8个)
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平顶山市委员会办公室、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平顶山市总工会、河南龙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气象局、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2个)
陈凝家庭、晋喜梅家庭
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4个)
平顶山市实验高中、平顶山市第四十一中学、郏县第一高级中学、平顶山市卫东区五条路小学
编辑:南朋英
校对:李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