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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10月1日起开始缴费!
偃师融媒
2024-09-18 10:19:09

扩散周知

2025年度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即将开始缴费了!

快来看看具体信息

为保障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基本医保”)人员享受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大额保险”)待遇,现就缴纳2025年度职工大额保险费有关事宜通知(公告)如下:

一、缴费对象

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含退休人员)。

二、缴费征收时间

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缴费标准

190元/人/年。

如参保单位或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愿按照240元的档次缴费的,可于2024年10月1日前向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四、待遇享受期和待遇标准

按时缴纳2025年度职工大额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与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的支付保持一致,支付限额为42万元/年(缴费标准240元档次的支付限额为47万元/年),实行直接结算(无法直接结算的,可办理手工零星报销)。

五、缴费方式

职工大额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缴费方式与职工基本医保一致。属地医保部门对处于职工基本医保正常参保状态的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人员,编制具有缴费有效期的年度征收计划。单位人员(含本单位退休人员)由用人单位集中缴费,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因单位破产、撤销(注销)等原因无单位管理的人员由个人自行缴费。提倡线上缴费。

(一)单位集中缴费。

1.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核对缴费人数、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对征收计划有疑问的及时联系医保经办机构予以核实;

2.按照我市职工大额保险实施办法(洛政办〔2021〕22号)筹集参保资金,从指定缴费渠道中选择合适方式一次性足额缴纳;缴费到账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河南税务”APP或办税服务厅开具税务完税证明或社保费缴费证明。缴费到账后为参保人开通相应结算待遇。

(二)个人自行缴费。

开通线上自助缴费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搜索“河南税务”(微服务-社保费缴纳)、支付宝搜索“河南税务”、安装“河南税务”APP(办税-社保费业务),均可实现足不出户便捷缴费,可为本人缴费也可为他人代缴。

(三)无法完成缴费。

因特殊原因无法按上述办法完成缴费的,请联系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职工大额保险是职工基本医保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补充,是政府推行的一项惠民工程,积极主动缴费参保可有效减轻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请各用人单位做好组织宣传,避免漏缴漏保,提高参保缴费率。

(二)征收期内,新参加职工基本医保和恢复职工基本医保正常参保状态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灵活就业人员),由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编制相关人员征收计划。

(三)未按时缴费的用人单位和个人,视为自动放弃2025年度职工大额保险年度参保(缴费)资格,其征收计划到期自动失效无法补缴,无法享受相应待遇。

(四)参保人员缴费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2024年12月31日前),存在下列情形的,可在征收期结束后由参保单位或个人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退费。

1.因死亡终止职工医保关系;

2.因参加居民医保或在其它统筹地区参加职工医保,在申请退费时未在本市恢复职工医保关系。

(五)缴费人如有其他疑问,可联系属地医保经办部门。

温馨提示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处于停保状态的参保职工

请前往医保经办机构

办理续保后再缴费!

编   辑丨李亚南       审   核丨薛   喆

监   制丨刘龙选       总监制丨姬军鹏

新闻热线:67716487(工作日内拨打)

河南伊洛律师事务所常战峰律师(13015585840)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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