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鹿邑县人民法院将审判执行工作与技术变革深度融合,大力推行“互联网+诉讼服务”新模式,积极运用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和审判执行工作效率,智慧立案、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警务、智慧管理等数智化的诉讼服务模式初步定型,法治化营商“软环境”持续优化,有力保障辖区经济“硬发展”。
智慧立案——让诉讼服务更有温度
智慧法院让辖区企业体验足不出户的司法服务。鹿邑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开通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微信立案等线上通道,通过“诉讼服务大厅”“移动微法院”“微执行”“云庭”“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以及“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高标准用好24小时自助法院,为企业提供全时空、全流程、跨地域、线上线下集成一体的诉讼服务。
重点关注涉企案件纠纷化解,诉讼服务大厅为企业开设立案“绿色通道”,涉企纠纷专人审查、专人立案,涉企纠纷网上立案从速审核,实现符合条件当天立案、当天分案、一码缴费,极大缩短涉企纠纷案件立案用时。
设立智能云柜,共投入使用了136次,实现诉讼材料的双向自主收转,确保诉讼材料流转全程留痕、安全可查。落实一网通办,今年以来涉企案件网上立案率100%,网上缴费率100%,极大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减轻企业诉累。2024年,鹿邑法院立案庭荣获鹿邑县优秀服务窗口、被市委政法委推荐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
智慧审判——让案件审判更有广度
智诉融合,效率提升、公正提速。鹿邑法院积极推进民商事案件互联网庭审方式,引入远程庭审和庭审直播系统,大力推行网上庭审、线上调解模式,提档升级科技法庭系统,着力打造“云上法庭”,突破时空双重限制,全面满足在不同场景下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远程参审需求。应用智能庭审语音识别系统,实现庭审笔录自动生成,庭审效率大幅提高;开通电子卷宗网上阅卷、对外公开等服务,进一步提升涉企案件办案质效。
加强涉企案件全流程网上监管,利用数字化平台严格规范涉企案件审限变更程序,一审民商事案件平均结案用时38.46天,助力涉企案件跑出“加速度”。启用数字审委会系统,减少法院纸质材料打印,减少法官事务性工作,以“数智”提升“诉质”。配置无人机装备,广泛运用于证据调查、现场跟拍、高空勘察等,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插上“智慧”翅膀。
智慧执行——让权益兑现更有力度
融科技之力,应时代之需。鹿邑法院充分运用执行信息化成果,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企业和干警少“跑腿”,为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凝聚智慧之力。执行干警配备平板电脑,运用智慧执行APP、GIS可视化系统,实现随时办案、远程调度。全面配备执法记录仪,与指挥中心数据传输,实时掌控现场执法过程,实现执行过程全记录与可视化实时指挥调度。
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加快完善网络司法拍卖机制,利用互联网受众广、传播快等特点,实现网络司法拍卖100%覆盖。创新执行案款管理机制,启用“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执行案件立案后自动生成被执行人交款“专用账户”,实现执行款管理和发放公开、精准、高效。
依托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开展线上财产保全查控、执行查控等,实现财产集约查控,缩短网络查控平均用时,网络查控发起率达到100%。打破信息孤岛,与公安、住建、公积金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在查人找物,布防车辆上实现一键通办。
智慧警务——让执法办案更有深度
数字无声,见证有力。鹿邑法院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智能技术,初步实现“汗水法警”向“智慧法警”转型升级。在安检入口处,设置具备拾音功能的监控系统、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金属探测门等装置,使常规性安检控制在2分钟内完成,提升法警安检工作效率。
建成覆盖办公区域的高清监控点位,可实时调取监控内各区域视频画面,值班干警可在第一时间对风险问题进行排查处理,有效提高法院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效率。加强审判庭智能安保工作,安装“一键报警”装置,加强隐患防范与风险化解,缓解了安保人员值守压力。配置电子脚镣、智能手铐,实现实时精准定位、历史轨迹查询,对押解过程实施全程可控的信息化管理。
智慧管理——让办文办公更有精度
科技赋能,向内发力。鹿邑法院以OA办公系统为依托,做到文件审核、签发、盖章、下文等全流程网上流转,裁判文书实行网上签审、带章打印,全程留痕,电子化办文办案成为常态,民商事案件电子送达覆盖度99.58%。
派车管理、报销管理等日常表单,均以无纸化方式于内网平台申请、流转与审批,警务用车实现全程GPS留痕管理。配备高速扫描仪、打印机、扫描外包第三方等,协同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对库存近30万册历史卷宗全部数字化,切实提高电子卷宗覆盖率,当事人和律师可通过“豫法e信”“律师诉讼服务平台”等方式,自助申请查看、复印电子档案。
搭建固定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将资产管理人员及资产管理活动集中到一个资产管理平台,确保系统内每一件资产都落实到具体使用部门、使用人和存放地点,全面摸清家底,实现资产“一物一卡一码”,让固定资产用数据说话。
鹿邑法院将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继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化服务能力与水平,推动审判执行质效持续提升,为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更加高效的服务和保障。(位士栋)